80后教师,有稳定而受人尊重的工作,却因一时冲动让自己的一个学生左眼失去光明,而他也锒铛入狱后悔莫及。近日,该老师黄某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013年5月23日上午11时许,老师黄某在中山市某学校某班准备上课时,因擦黑板的事情与该班学生小明(化名)发生争执,遂拿起讲台上的一把塑料尺子追打小明。在追打过程中,黄某将尺子掷向小明,尺子掷中该班学生被害人小红的左眼(经法医鉴定,小红左眼盲,损伤程度属重伤)。同年5月26日,被告人黄某逃离中山市。同年8月5日,公安人员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汽车站将被告人黄某抓获归案。法院经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记者张翔宇 通讯员 李志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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