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守则》删除见义勇为

2014年08月08日14:42  大河报     收藏本文     

  教育部日前就新修订的《中小学生守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内容的删除引发热议。

  小煜:将“鼓励见义勇为”改为“会自护懂求救”,既符合未成年人的年龄特征,又顺应了家长[微博]的要求,更加人性化,也更具操作性,值得点赞。而且它并不是让孩子们回避违法行为,而是让学生确保自己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报警或呼喊他人等方式“智为”,同样能弘扬正气,彰显正义。

  梅林非非cream:中小学生守则应保留见义勇为,这是一种精神和意识,可以调整为“见义智为,见义巧为”。见义勇为品质本身没有问题,我们更应当教会他们如何自护、自救,还要学会聪明地互助。

  □谢松波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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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中小学生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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