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为何河南不能全部取消择校生

2015年06月01日14:35  中国青年报 微博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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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教育部等七部门在共同下发的《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中提出:逐步降低普通高中招择校生的比例,并在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择校生。

  政策出台后,各地纷纷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5月26日15时,北京、辽宁、广东、陕西、江苏等14个省级行政区域已公布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规定。笔者估计,近期还有其他省(市区)公布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规定。

  河南省则继续保留了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政策。今年5月,《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指出:认真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政策。2015年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比例暂按最高不超过本校招收非择校生计划数的10%安排,待国家有关部委文件下达后,按国家统一政策执行。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完善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的基础上,今年秋季学期起停止招收择校生。

  《意见》出台的目的是取消公办普通高中乱收费,减轻家长[微博]负担,保持教育资源均衡,维护教育公平。这个规定是正确的、科学的。但是为什么到了河南,美好政策会落空?

  笔者认为,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教育部等七部门制定的规定存在“一刀切”现象。

  一项规定,如果不综合考虑各省市尤其是中西部省份实现的可能性,不切实际地制定硬性时间表,不保留适度的弹性,必然会部分落空,进而影响政府部门公信力。各种教育乱象,说到底是经济问题。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需要增加高中教育财政支出,离不开中央财政、各省(市区)财政的大力支持。

  二是在经济新常态下,市级、县级财政高中教育投入不足。

  目前,在基础教育阶段,我国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教育管理体制,公办普通高中经费一般由地市财政、县级财政负担,且存在重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财政支出倾向,存在生产性偏好(相对于教育事业,许多地方政府在安排财政支出时具有生产性偏好,更愿意把钱花到基础设施、大型工厂等生产性领域,以取得更高的GDP增长率)。

  公办普通高中停止招收择校生,需要市级、县级财政投入大量的“真金白银”。目前,河南十八个地市中,只有郑州、平顶山等少数地市保证了足够的高中教育财政支出,大多数地市高中教育财政支出不足,比如商丘、开封等众多公办普通高中财政运行欠佳,有的债台高筑。

  在经济新常态下,当一些地市、县级财政捉襟见肘时,为保证财政收支平衡或削减财政赤字,必然保留适度弹性,继续招收择校生。

  三是许多普通高中运转困难。

  由于地方政府财政投入不足、基础设施欠账等,许多高中尤其是中西部普通高中运转困难。

  在河南高中学校建设发展中,流行这样一句话:“工资靠财政、运转靠择校、发展靠贷款”。长期以来,一些河南地方政府对高中教育投入严重不足,高中教育的财政拨款和收费收入主要用于教师工资及维持学校的基本运转,学校基本建设资金没有来源。同时,近年来,河南众多地市、县区高中存在大量编制外教师(没有编制,工资、“五险一金”等由学校筹集的专职教师),学校每年为支付编制外教师开支等需要自筹大量经费。在此背景下,通过举债发展高中教育,几乎成为河南众多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已的选择。

  今年3月底4月初,笔者到开封、商丘、洛阳等11个地市进行了调研。商丘市教育局一位官员说:“目前,商丘二高等市区多所高中欠款不低于5000万元,商丘一高欠债达7000多万元。”截至2014年11月,开封高中欠债2400万元,开封县一高欠债4900多万元;河南全省公办普通高中债务总额达93.05亿元,学校还本付息压力巨大,债务问题已影响到学校的正常运转。

  河南普通高中收费标准26年未变,执行的仍是1998年制定的收费标准,在全国各省份中也是倒数第一。5月中旬,河南省教育厅透露,河南省已出台了《关于加强我省普通高中收费管理的通知》,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河南省普通高中学费标准由各省辖市及省直管县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目前,河南各地市还没有公布具体收费标准,但高中学费上涨几成定局。

  5月27日,一位参加豫东地区2015年河南省高中地理优质课的教师说:“豫东某市一高约600名职工,一半是编制外教师,在巨额欠债背景下,取消择校费,即使上涨学费,也不能保证教师工资足额发放。取消择校费,谈何容易!”

  即使高中学费上涨,对于许多“债台高筑”的公办普通高中而言,仍是杯水车薪,在此情况下,这些学校只能继续招收择校生,以维持学校正常运转。

  四是现实需求。

  在河南优质高中教育资源不均衡的情况下,一些家长依然希望自己的孩子上好高中,增加考上好大学的几率,在“择校费”投入上毫不吝啬;一些学生即使学习成绩不好、综合素质相对较低,依然希望上好高中、好大学,成为学术型、精英型人才。

  政策很美好,现实很骨感!

  为此,笔者建议,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应实事求是,综合考虑,科学论证;建议全国人大[微博]常委会制定《高中教育法》,从法律层面明确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地市财政、县级财政的高中教育财政投入义务;省级、地市、县级政府应加大普通高中财政投入力度。

  (作者为教育学者)

文章关键词: 时评河南择校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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