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生的携程亲子园伤害儿童事件再次因这个话题而引起社会关注,遇到这样的情况法律怎么处罚?胡贵云律师分享:
一、虐童问题上,法律已将老师列入犯罪主体范围
2015年11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将幼儿园、学校老师、保姆等负有监护未成年人职责的人和单位列为虐待罪犯罪主体范围。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修正案还强化了幼儿园、学校等单位的职责,若是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一罪刑单位的设置,无疑为虐童行为划定了更为严厉的红线,使处治虐童事件多了一种最严的选择。
二、其他提及虐童行为的法律
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等对于虐童行为都有禁止性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教育法》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教师法还规定,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潘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