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西北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1年05月24日 17:04 新浪教育综合

西北大学是首批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和陕西省共建高校。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使更多来自农村、边远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2018年我校继续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领导机构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以下简称高校专项)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程序规范、办法公开、结果公示。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140人。招生专业涵盖11个专业(类)。

专业类名称科类浙江选科专业类名称科类浙江选科
物理学类理工物理、化学汉语言文学文史不限
化学类理工化学新闻传播学类文史不限
数学类理工不限工商管理类文史历史、政治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理工不限公共管理类文史不限
电子信息类理工物理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文史不限
生物科学类理工生物

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类)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三、报名条件

凡具有2018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1.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

2.申请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政治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志存高远,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注:所在高中必须为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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