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评审、录取办法
本项目推荐选拔工作采取差额遴选的方法,以体现选拔工作的公正性和竞争性。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先进行材料初审。通过初审的材料将由新西兰驻华使馆转交新西兰教育促进会 (Education New Zealand) 进一步评审。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最终通过奖学金评审的人员须自行获得新西兰有关大学的本科录取通知书。获得本奖学金并不意味着肯定会被新西兰有关大学录取。最终通过奖学金评审的人员如在2009年8月1日前无法获得新西兰有关大学的本科录取通知书,本奖学金将自行终止。
最终录取的留学人员将于2009年1月/2月派出(学生也可以申请2008年6月/7月的课程),具体时间以校方录取通知为准。正式录取的留学人员一般不得转换专业,到期一般不得延长。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冬云 联系电话:010-66093977
传真:010-66093972 E-mail:dyzou@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邮编:10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