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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尼第一次分租的惨痛经历:无赖房客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05日 16:06   新浪教育

本文选自《关注留学》的博客,点击查看博客原文

  在此以留学生加二房东的身份说说我的亲身经历。我和LP积蓄不多,为办出国读书已经花掉不少,选择分租实属资金不足的无奈之举。第一次分租给一对留学生男女朋友的经历,极其让人心寒。

  我们都是很随和的人,但听到看到许多关于分租的纠纷,也估计到一些可能发生的情况,所以在房客入住前事先准备好contract,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他们看完说没问题,都能做到,很爽快地就双双签字了。可随后的表现证明,他们根本就没能遵守约定,contract在他们眼里不过是废纸一张:租约说晚上 11点以后不要喧哗以打扰邻居,他们凌晨2点音响开得震天响,隔着2扇门都听见老大的音乐声,我们说了多次,仍然我行我素;租约说做饭时人要在炉灶边看着,他们把八宝粥放在灶上火力调到最大,就双双出门了,等我们发现时已烧成焦炭,差点酿成火灾;租约上说的自觉节水节电、保持环境卫生等细则就更不用提了……在这里,我也不提曾经帮过他们多少忙了,从来也没想过要回报。因为我们是首次租房,保持良好的记录对我们来说十分重要,可自他们入住,我们成天心惊胆战,担心出事,最后还是决定通知他们走人。岂知道,请神容易送神难,随后铺天盖地的麻烦来了。

  他们搬家那天刚好只有我LP在家,因为磅金的问题争执不下(他们最后一周没交房租,还让我们全额付磅金),这男的竟然对我LP又打又踢,LP被打后马上报警。在现场的还有一个卖我们二手家具的师傅,亲眼目睹了男房客对我LP的行为,对他们的行为也很不齿,还帮忙拉开男房客,可是由于人家是生意人,左等右等警察还不来,只好留句话给我LP,说是警察有问,他一定提供证词。谁知最终等来的是一帮恶棍!来的3个警察过来后不但不管我老婆的伤,也不怎么听她的口供,反而听信男房客的一面之词,一口咬定没有另外的目击证人在场。我们一再解释,并提供了目击证人的联系电话,警察根本就不予采信。最可恨的是,警察说我们这是非法分租,不还磅金就是stealing!可笑,他们还拿着磅金单呢,怎么算stealing?LP学过些这里的法律,并据理力争,可警察对我们依旧声色俱厉、言辞恫吓,甚至揪着我的脖领把我往门外推,威胁要以非法分租的名义逮捕我,直到我们迫于情势无奈地付给房客磅金后,警察竟又对我有说有笑。这才明白警察根本就是图省事、不想管这个case,为了压制有理的一方,不让我们上告,就胡乱给我们扣帽子。这就是澳洲所谓的法治!就这么着,这2个混蛋打了人,还在警察的帮助下全额拿到磅金后,得意地对我们冷笑着扬长而去,临走时还把我停在楼下的车子给刮花了。我LP当天受了极大的打击,盼来的救星变成恶魔,连着几个晚上睡不好。

  事情可还没完呢!最近天天晚上在凌晨1-4点间接到骚扰电话,一接就挂断的那种,每次都有几十个。我们记录下骚扰电话的时间次数,去问警察,被告知:如果向电话公司求助,处理周期1个月以上,就算电话公司查到他们的电话,也就是发几封警告信;如果报警,嘿嘿,那至少得6-12个月,他们是否会受罚也没准……而且处理期间还得继续忍受电话骚扰,等到他们查明白,这帮人早不知去向了。现如今,他们在暗,我们在明,我们的手机、电话、地址他们全知道,可他们在哪我们哪找去?所谓保护个人隐私变成保护恶人肆意嚣张,根本防不胜防他们的这种卑鄙行径。

  头一次分租就遇到这种渣滓和败类,只能说是我们夫妻的不幸,当初和中介签了一年租约,现在换房也不可能了。曾经看到一些帖子说,事先签个contract 就好,不行就Let them go。可按我们遇到的这种情形,事先签的contract有用吗?Let them go又有用吗?这些手段只能防君子而不防小人。

  在我看来,房东与房客之间有些摩擦是必然的。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就算夫妻、亲子之间都会有争执,何况原本纯然陌生的两方呢?也没必要把这种关系归类到某个模式,或非要争出谁好谁坏、谁是谁非、谁强谁弱。到了国外,华人都是弱势群体,看看鬼佬警察如何处理我妻子被打事件就知道了,如果是白人妇女被殴,他们不管才怪!然而,有素质、有水准的房客会尽量避免摩擦,尽快适应环境,以减少纷争和不便。我们现在的房客就挺不错的,待人接物都很注意,还会主动帮助家务。

  忠告那些象我们一样为经济所迫而当上房东的朋友们,找房客时一定要慎之又慎,平时多结交些懂当地法律的朋友,不然就会象我们这样,一个字,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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