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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美国:留学生租房三字口诀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4日 15:49   新浪教育

  随着女儿课业负担的加重,点灯熬夜是常事,为了不影响同屋室友的休息,能换租到校内公寓的独立房间是女儿最期待的。

  但是IUB的校规也非常明确:19周岁才可以租住校内公寓或校外住房。

  无奈,女儿还要耐心等待。

  最近在网上搜了搜在美国留学租房的一些信息,希望能对要租房的孩子们有所帮助。

  准则:在美国,朋友归朋友,生意归生意,一定要照章办事,租房细则很重要。千万不能用中国人的传统思维方式租房子,总觉得分得那么清楚不好意思。如果你要是这么想你就错了,否则你就要当被告吃官司的。

  这篇是选摘自东西方留学网 《美国租房要“快、准、细”》

  在美国,一般有三种住宿方式供留学生选择:学生宿舍(公寓)、校外租房或与美国家庭同住。其中,学生宿舍相对安全,但由于租金较贵,所以很多人选择在校外租房。根据以往经验,租房要做到三个字,那就是快、准、细。 

  快:一到美国,留学生就要留意租房子的信息。一般选择上网查询信息,因为放在网上的房子通常都是有物业管理的。如果想要合租,网站还会帮忙寻找合租伙伴。此外,网上也有一些私人发布的租房信息,这些房子的租金相对便宜。最方便的就是直接帮中国学生帮忙,通常是和几个已经在这里一段时间的中国人住在一起,其优点是:省心,生活方式相同,生活用品齐备,搭车购物方便,关系够铁的话还能借车学开、考驾照。但也有缺点:没有新鲜感,没有机会练英语,发生冲突的可能性大,尤其要是碰上小心眼儿的,当然你也要有遇到没养成卫生习惯、邋遢人的心理准备。在立足未稳的时候,这是个最快最好的好办法,等完全了解了情况、攒了些钱后再换地方也不迟。

  准:找房子要研究地段。学生最好找那些离学校近的房子,除了亲自查看周边环境的交通状况,最好还能了解一下邻居的生活情况。如果房东是中国人,那最好不过了,除了方便交流,还能稍微还点价。但也要提防“杀熟”的可能。

  细:美国公寓房一般有1到5间不等的卧室,一个客厅,一个厨房,一间或两间卫生间。有的还提供一些基本的家具如床、书桌、五屉柜、餐桌、沙发、茶几、灯等。向房东了解房子的基本情况后,房东就会要求房客签一份租房合同。这时的你,一定要仔细看清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赶快让房东进行解释。此外还要和房主一起检查房屋的状况,书面罗列出你如搬走时不该承担的责任。例如:以前的房客在墙上留下的钉子眼、损坏开裂的地板、物品的损坏程度,或是地毯上、墙上的污渍等等(这点很重要)。需要提醒的是,一般来说,租金中已经包括了水费和垃圾费,电费、车位费和天然气费则要自己出;住楼上的要记得不能有太大动静,如果噪音太大,邻居有可能报警。去租房协会之类的地方查询该房东的有关资料,了解该房所在区域的安全情况。

  另外,你如果想找人合租房子,一定要表明自己是异性恋,否则会有不必要的困扰。有位在美国的博友曾经说过:在美国找室友,亮出性取向比当年中国人动不动就亮家庭成分还要重要。

  附一篇:国人在美国的租房经历(作者 卢浦)

  在美国租房须具备的生活勇气

  友人和过去租住的公寓房东,为要求退还房租押金的事,去法院打了一场小官司。说起这位房东,我还记得3年多前,帮友人搬家时见到过。这是一位在美国土生土长的犹太裔美国老头子,个头矮小、人瘦瘦的,表面看上去客客气气的,可是在房租喊价上,却“坚守阵地,分毫不让”,就是这么一房一厅一浴厕,1050美元,少“一个子儿”休想租下。

  与此同时,又得付同样数的钱为最后一个月租金,再加上525元作为押金。三年零九个月,在友人搬家整整一个月后,房东才退给她一张为数 230元的支票,并附一张演示文稿,列出清洁费用账单,上面写着﹕亲爱的租客,在你的住房里,地毯很脏,并有些地方突了起来,需要拉直,拉平,墙壁发黄了,需要刷白……等等。(a)清洁、拉直地毯﹕150元。(b)油漆墙壁﹕100元。(c)再清地毯45元。

  友人告诉我,在她们正式离开前,全家花了整整一天时间,从门窗到厨房,从地毯到墙壁,里里外外,从头到尾仔仔细细地清扫过,没想到这位房东老头可能是欺生,欺侮新移民不懂有关租赁法律,被他平白无故扣除掉295元的押金。友人不甘被敲诈,决定去法院告房东。

  主意打定了,她向上班的公司老板请了假,去法院填好申请表,并交了28元手续费(手续费由原告暂垫付,最后是由诉讼的败诉一方付给),法院工作人员让她选择了预约时间。至于被告人房东,法院自然会通知他届时出庭。

  在法庭上,被告和原告分别坐于两侧,隔一张桌子,面对法官。法官首先翻阅了原告的申诉书,然后选择几个重点问题问被告。“你是不是在她搬离一个月后,才将230元的押金退还给她?”被告答﹕“是。”法官说:按照住房法规定,应是在房客搬出两星期内退还。显然,这点你违法了。

  法官又问被告房东﹕“在三年多全部租住期内,原告一方有无损坏房屋结构,诸如门窗、墙壁及厨房炊具等。”答曰﹕“没有,只是地毯脏了,墙壁黄了,炊具炉头用旧了……”,法官说﹕“既然原告一方没有任何损坏你的公寓行为,那就不存在问题了,至于你说的地毯、墙壁等问题,那只属于正常损耗,清理和整修它们,是不能用房客押金的。因为他每个月已按时交付租金了,所以你应全部退还押金。同时,你还应付给原告三年零九个月的押金利息,以及房客(原告)跑法院而丢掉的工时,精力消耗和停汽车的费用等。”

  法官要原告(即我的朋友)计算各项费用的总和。原告一一作答。法官最后将数字打入计算机:55元(利息)+120元(人工)+7元(停车费)+ 295元(押金)+28元(诉讼费)总共数额:505元。

  接着法官在判决记载通知单上写着:被告需在20天内退还原告477元再加28元手续费。然后将判决书交至原告、被告分别签字,官司到此了结。

  友人告诉我,她在自判决日那天起的第十八天,终于收到了房东寄来的505元的支票。

  据理力争,是居住在美国必须具备的生活勇气。

本文选自《小宝在美国》的博客,点击查看博客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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