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先声明:我的婚姻观念曾因对儿歌的误解而受到影响。在我幼年钟爱的《小熊维尼》(Winnie the Pooh)唱碟上有一首颂扬主人公各种业绩的歌,这些业绩之一是他曾帮助朋友免于落水弄湿:He saved his friend from a wetting。
可惜我当时不知道wetting这个词,手摇唱机上听78转唱片又不甚清晰,让我误以为歌里唱的是wedding。我于是断定,谁若帮助朋友免于落入婚事便值得表扬。
待我发现这是误解时,烙印已经打上我的心灵。
揭老底
上大学以后,我仍然忍不住为这种观念打造理论根据,写过一两篇社会学论文试图阐明婚姻为何属于旧世界压迫人,特别是妇女的遗风陋俗。
不过在实际生活中我也逐渐学会妥协,不仅参加亲友的婚礼,碰上好友强求也昧着良心做过伴郎,关键时刻把象征枷锁的戒指拿出来让新娘新郎相互戴上,并照规矩说几句给新郎揭老底,让新婚伴侣和各道来宾逗乐的话。
对于当初批判婚姻制度的具体论点现在已经记不清了。不过前几天一位同事兴高采烈地讲述并对比了他在中国广西和苏格兰老家两地为好友做伴郎的经历,倒是让我回想起当年引证的一项权威论述。
抢媳妇儿
今年诞辰200年的生物学家达尔文(Charles Darwin,1809 - 1882)在1871年出版的《人类的起源》(The Descent of Man)里推断,伴郎,或者至少英文所说的“best man”,最早出现在有溺死女婴做法的原始部落中。
根据他引证的一些论著,这样的部落里婚龄女子不够,想要婚娶的男子便外出掠妻。而这时他的首号助手,帮他抢媳妇儿最卖力的那位,便是他的best man。
达尔文认为,他自己所在的19世纪英国社会中的伴郎也就是从这传统演变而来的。(细节在这本书第20章《次要性特征 – 续集》里,英文版你若上网搜索可以找到。)
我那位当伴郎兴致未尽的同事英文叫Finn,中文名叫方安,来自苏格兰尽北头的海岛奥克尼(Orkney)。在他老家,人们坚守的各种老传统比较多,所以他做伴郎似乎尤其合适。
广西与苏格兰
当然,无论在他帮助撮合那对当中的新郎老家奥克尼,还是新娘老家广西,出去抢媳妇儿都是过去的事,现在早已进化了。
不过听他谈到广西接新娘的场面,倒也并非对新郎和伴郎没有难度。
诸如,新郎去敲门,新娘先是躲在房里拒绝出来,让九个伴娘帮她堵门拒客,要求新郎先必须接受几种挑战,下楼从外面用两种方言大声表述自己的爱心,还要手舞足蹈地用肢体拼写英文的Love,等等。
这几关过了之后放人进门,也还有一系列难关,譬如新郎得去新娘房内找新娘藏起来的鞋之类,有的也可以让伴郎代劳。最后是新郎把新娘捧抱到楼下坐进婚车。
象征意义
这些当中虽然有的项目像是临时编出来的嬉闹,不少却有传统味道,即便做了延伸翻新,宗旨还是考验新郎的体质和聪慧。
相比之下,苏格兰的婚礼程序简易一些,特别是接新娘这一道:照传统那是新娘父亲奉献出来,在仪式上交给新郎,不用伴郎太费心。
难关
对他来说,在苏格兰最让他紧张的环节还是作为伴郎的致词。在广西的婚礼上,在场者大都是新娘家的亲友,他不认识,人家也没有太多苛求,讲些温馨的话,让人简单了解一下新郎也就足以了,特别不必说什么揭短的话。
在奥克尼老家则不然。Finn和新郎同和他们一起长大或者看着他们长大的岛民在一块儿,期望值比较高,压力比较大。人人都指望听他透露一些鲜为人知的新郎的故事,可又不能太过火,弄得他把要说的每个字都写下来,反复斟酌。
两个共同点,两个大差异
两次婚礼的共同点有哪些?他说致词全都是男人致词。除了他作为伴郎的致词,新郎本人以及新郎的父亲和新娘的父亲也都说了话。但是新娘却没有致词。“这是不是有点性别的歧视在里边,我不知道。”
另一个最明显的共同点他说有点让他吃惊。作为苏格兰人,婚庆时喝酒是个重要环节,而且很多人都要在酒量上炫耀一番。他说他没想到在广西的婚庆的宴席上白酒的消耗量丝毫不差。
不同的呢?“在中国,喜筵很讲究,可是宾客吃饱喝足就要回家。在苏格兰不一样,大家喝足了要开始跳舞,几乎所有人都要加入进去,气氛特别活跃。”
还有就是红包 – 在中国这是普遍的,而在苏格兰大家送礼,却很少直接给钱。
那要轮到你结婚如果只能选一个,你选中国式的婚礼还是苏格兰式的婚礼?
方安的回答是,经过这次做伴郎的经验他觉得中国新郎实在太辛苦,太遭罪,所以还是会选苏格兰模式。要是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