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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教育厅:成人高校不准发放“预录通知书”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01日 11:05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省教育厅昨日公布了我省今年具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院校、独立设置成人高等院校及其函授站、校外教学点等相关信息,并严令成人高校等不得向学生发放“预录通知书”。

  今年具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院校、独立设置成人高等院校及其函授站、校外教学点等相关信息已经公布,市民可以直接登录省教育厅官方网站查询。省教育厅规定,凡是未经确认、公布具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院校、独立设置成人高等院校及其函授站、校外教学点均不得开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和教学工作。

  根据规定,具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院校、独立设置成人高等院校的校外站、点不具备独立招生资格,其所有招生章程和广告必须以高等学校的名义发布,不得以学校二级机构、联办机构、校外站点的名义对外宣传。省教育厅要求各校发布的招生广告、简章必须明确成人教育办学性质,明确成人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的区别,分列收费标准,简章中须附毕业证书的发放样式,填写内容不得含糊其辞,更不得向学生发放“预录通知书”,不得有任何违背招生政策的行为。 (冯雅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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