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拟制定公务员行为准则 新进人员试行聘用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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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2/01 16:2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月25日电 据上海青年报报道,记者从昨天召开的2005年上海市人事人才工作会议中获悉,上海将制定《上海市国家公务员行为准则》,包括公务员行为规范,全面推进公务员上岗宣誓制度,以规范和约束公务员行为。 吸引海外人才当公务员
公务员队伍是经济调节、社会管理的主要执行者,因此,在《国家公务员法》的框架下,2005年创新上海的公务员管理制度,是人才工作的一个重点。 记者了解到,上海将编制外及编制内同时进行改革。包括:扩大编制外职员制的试点,在机关高低两端职位中试行,金融管理等高端职位,试行兼职制;新进公务员中试行聘用制试点及基层实习制度试点;注重吸收海外人才和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 制定公务员考核通用体系 2005年,上海将改进考核制度,研究制定机关公务员业绩奖励在内的《上海市公务员考核通用测评体系》,完善行政首长为主导的公务员考核办法。 在静安区、市高院人员聘用与岗位聘任相结合的试点基础上,逐步推广机关部分岗位考聘相结合的聘任制。深化专业技术任职制,指导公安、安全机关中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和评聘工作。 配合《公务员法》的出台,上海将制定部分工资项目的统一标准,逐步提高离退休人员收入水平。对现有福利政策进行梳理,在地方职权范围内调整不合时宜的福利标准,健全体检制度,变两年一次为一年一次,改进干部休假制度,完善干部疗休养制度。(李硕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