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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山东省直机关招考国家公务员简章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04/15 16:27  大众网-大众日报

  2005年4月14日山东省人事厅公布了2005年度省直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国家公务员简章。

  具体的报考条件为: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0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我国公民可以报考;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03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工作单位在山东且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全国
范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5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也可报考;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合法就业手续的农村居民,符合条件的可报考省直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系统招考的资格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已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

  报名时间为2005年4月22日-26日,省直机关的笔试时间为5月14日,面试时间为6月6日-8日。

  具体报名办法、录取办法、省直机关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可登录山东人事信息网(www.sdrs.gov.cn)查询。

  另外,今年我省各级公安机关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其中市以下公安机关招考数量为1900人(包括100名选调生)。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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