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认识的本质过程(一)认识的发生和本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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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7/14 17:25 时代巨流 |
(五)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和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1在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中,马克思主义哲学首先强调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强调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源泉。一实践为认识的产生提出了需要,人的认识活动是为解决和完成实践提出的问题和任务而产生的;二实践为认识的形成提供了可能,使主体和客体直接联系起来,使主体能从客体中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客观事物只是由于实践的中介才转化为主体的认识对象和认识内容;三主体用于加工客体信息的各种思维模式,也是来源于实践。 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的发展不断提出认识的新课题,推动认识向前发展,又为认识发展积累丰富的经验材料,提供日益完备的认识手段,不断锻炼提高,强化主体的认识能力。 第三,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标准。 第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认识活动的目的并不在于认识活动本身,而在于更好地改造客观世界,更有效地指导实践。 总之,实践是认识的起点、归宿和基础,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首先就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尊重实践,一切从实际出发,反对和克服各种形式的唯心主义、主观主义。 2马克思主义哲学又承认并十分重视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 第一,人的实践活动是受意识支配的,实践的这种本质特性决定着它离不开认识的指导。 第二,认识活动及其成果具有相对独立性,具有特殊的活动方式和发展规律,它一经形成,便能反作用于实践。 第三,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表现在许多方面,如使主体了解、把握主客体相互关系及其相互作用的规律,指导主体自觉按客观规律办事以取得成功等。 第四,认识反作用于实践在性质上有两种不同甚至相反的情况:正确的认识使实践成功,错误的认识导致实践失败,对实践产生消极的乃至破坏性的作用。 最后,认识对实践的能动反作用,充分体现在认识的高级形式——理论对实践的巨大指导作用上。 总之,就认识的来源和基础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的决定作用;就认识的功能作用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又强调以正确的认识和理论指导实践;就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与认识的统一、结合和相互促进。 (六)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知行观及其现代意义 中国哲学家历来都十分重视知行问题。“知”是指认识、知识;“行”指做和行动,即实践、践履。在知行关系上,中国传统哲学提出“行先于知”,王夫之说:“君子之学,未尝离行以为知也,必矣!”“知也者,固以行为功者也;行也者,不以知为功者也。”孙中山提出“行在知前”、“先行后知”。其次是主张“知行并进,相资为用”。王夫之说:“知行相资以为用,并进而有功”,还提出“由行而知,由知而行”。上述思想在今天仍有其价值。毛泽东的《实践论》有个副标题“论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和行的关系”,就是对中国传统哲学知行观的继承和发展。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考研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