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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自考办规定自考生领取毕业证不得变更姓名

http://www.sina.com.cn 2005/07/21 19:03  华夏大地自考版

  记者从广东省自学考试办公室获悉,《广东考生姓名或身份证号有误处理办法》已出台,对广东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有误具体办理方法作了相关规定。

  根据《办法》规定,姓名和身份证号有误的考生须持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准考证首先在区县申请变更,由区县自考办审核同意后,区县负责修改区县系统内考生相关信息和重新制作准考证事宜,并收取相应成本手续费,然后考生持户籍证明、
户口簿、身份证、变更后的新准考证和区县自考办盖印章的《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更改备案表》,于每周一、周四考生接待日到市自考办成绩科办理更改手续。涉及身份证号升位问题的,由区县自考办在考生办理毕业手续时统一予以更改。

  广东自学考试办公室提醒广大考生,考生一旦取得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申办毕业手续时,无论何种原因都不能变更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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