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06年艺术特长生(声乐民乐类)招生简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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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11/18 15:09 新浪教育 | |||||||||
为了加强同济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氛围,充实学校艺术团、合唱团的力量。我校2006年继续特招部分品学兼优并具有声乐或民乐艺术特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进校,招生简章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上海市应届高中毕业生,有声乐或民乐(扬琴、柳琴、二胡、琵琶、大提琴、唢呐、笙、大贝司、打击乐)艺术特长且品学兼优者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 ⒈ 时间、地点:2005年12月2日-4日8:30-16:30,持学生证、考级证书、两张近期一寸报名照和“同济大学2006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到彰武路同济新村88号甲(同济大学工会俱乐部)报名。请如实填写艺术特长生报名表(该表加盖中学校章有效)。 ⒉ 收费:报名时缴初试费100元。 ⒊ 报名联系人:艺术中心 金老师 Tel:65981176、65988179 同济大学工会 沈老师 Tel:65021631 三、考试日期和初、复试内容 ⒈ 2005年12月10日在同济大学工会俱乐部进行初试。上午8:00~8:30报到、抽签,8:30准时考试(8:30以后未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2005年12月11日在同济大学工会俱乐部门口张榜公布通过初试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名单也可在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查询,网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于12月18日上午8:00到同济大学工会俱乐部进行复试。 ⒉ 声乐类初试考生每人唱一首歌(不得移调、不唱通俗歌曲)。复试考生每人唱一首歌(不得移调、不唱通俗歌曲)。报名时须报两首歌曲,歌曲的五线谱自备(注明初试唱和复试唱,报名时交),考试时一律用钢琴伴奏(考试也可自带伴奏)。 ⒊ 民乐类考生初试每人报一首乐曲,复试报一首乐曲,复试时我校指定加考试奏(五线谱、简谱在复试前一天领取)。 (注:民乐考生自带乐器,打击乐除外) ⒋ 复试合格考生,我校将在复试后一周内寄出复试合格通知书,同时在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四、艺术特长生的招生政策 ⒈ 招生计划:招生20人(其中声乐类12人、民乐类8人) ⒉ 按照教育部有关艺术特长生招生的政策及根据考生艺术特长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⒊ 拟录取专业由学校招办、艺术中心与考生本人签订(在学校指定的招生专业范围内选择,专业目录详见附表)。 ⒋ 艺术特长生具体招生政策及有关事项,在复试合格考生的家长会上作详细介绍。 同济大学艺术中心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5年11月 附件:点击下载报名表 附表:同济大学2006年艺术特长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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