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2006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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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12/01 17:36 新浪教育 | |||||||||
为做好2006年普通本科保送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招收保送生的相关规定确立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报名条件 报名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的条件”之一者(学科竞赛获奖者只招收数学、物理、化学学科); 2、高中三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位于年级前10%(外国语学校为前20%); 建筑学、城市规划和工业设计专业对学习成绩综合排名的要求可适当放宽。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 4、除高考科目为大综合的省区以外,其他省区只招收理科生。 5、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招生办法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办法 2005年12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寄达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推荐材料包括:《大连理工大学保送生推荐表》(A4纸下载)、获奖证书复印件、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原始排名表。 三、保送生的审定 1、保送生候选人必须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公布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 2、保送生候选人必须经中学推荐;我校在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查的基础上确定保送生候选人。 3、对我校考核合格的保送生候选人经学生所在省区招生委员会批准即可成为我校保送生。 四、保送生的考核 我校将对保送生候选人进行笔试和面试。 对于保送到外国语专业的学生,笔试科目为英语。 对于保送到非外国语专业的学生,笔试科目为数学和物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邮政编码:116024 咨询电话:0411-84708221 传 真:0411-84707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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