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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400名师05司考真题详解 法制史部分(2)

http://www.sina.com.cn 2005/11/10 14:26  LG400司法培训学校
《法国民法典》
《德国民法典》

    拿破仑执政后,于1800年8月12日成立民法典起草委员会,4个月写出草案,交司法机关征求意见后,送立法机关审议。在拿破仑的直接干预下,全文被陆
续通过。1804年3月21日,拿破仑签署命令公布施行。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是法国资产阶级建立统一的资产阶级法律制度,巩固大革命的胜利成果的产物。拿破仑本人对民法典的制定有特殊贡献,所以这部法典又称《拿破仑民法典》。
    德国民法典比法国民法典制定要晚约一个世纪。德国统一后,制定统一法典的政治条件已经具备,但经济的发展、垄断组织的出现,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社会关系、阶级关系、经济关系、法律关系的复杂化,使得制定统一的民法典的过程经历了曲折和艰难。此外,法学家对待制定民法典的审慎态度及长期争论,也延缓了法典的编纂过程。民法典的制定过程中的争论主要集中体现在对罗马法和日耳曼法的态度上。法学界形成以蒂伯特为代表的“法典编纂派”和以萨维尼为代表的历史法学派。延续几十年的学说之争,使民法典的研究更为深入、理论更加成熟。从1874年开始,民法典草案经几次修改后直至1896年才被帝国议会通过、皇帝批准。1900年民法典正式施行。

    ①法国民法典是典型的资本主义社会早期的民法典。(反映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资产阶级的要求,贯穿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民法原则”,没有关于法人的规定,雇佣关系的规定极为简单。)
    ②法典贯彻资产阶级民法的基本原则,具有鲜明的革命性和时代性
    ③法典保留了旧制度的若干残余,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传统法律制度。
    ④法典重视实际效用,缺乏理论概括。在立法模式、结构、语言方面,也有特点。
    ⑤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法典的体例仿照了《罗马法大全》中《法学阶梯》的模式。它的很多制度、原则、法律概念、术语都来自罗马法,特别是关于所有权和债权的内容更直接源于罗马法。)
    第一,法典贯彻了近代西方民事立法的一般原则,包括公民私有财产所有权不受限制的原则、契约自由的原则、过失责任原则等。同时,反映了资本主义的自由经济向垄断经济发展的时代特征,如对私人所有权进行了适当限制、在契约的意志表示方面,意志自由开始受到制、在民事责任方面实行过失责任与无过失责任原则并举。
    第二,法典规定了法人制度,承认法人为民事权利主体,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这是资产阶级民法史上第一部规定法人制度的民法典。
    第三,法典保留了浓厚的封建残余,表现在对容克贵族的土地所有权予以特别保护,在亲属法方面带有明显的中世纪封建家长制的残余。
    第四,法典在立法技术上讲究逻辑体系严密、概念科学、用语精确。

    民法典由总则和三编组成,共2281条。总则规定法律的公布、效力及适用。第一编“人”,是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及其婚姻家庭关系的规定。第二编“财产及对所有权的各种限制”,是关于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规定,包括财产的分类、所有权、用益权、使用权、居住权、役权等。第三编“取得财产的各种方法”,是关于民事权利转移的各种可能性的规定,包括继承、契约或合意之债的一般规定等。     《德国民法典》以罗马法的《学说汇纂》为蓝本,共分为5编,2385条。这是资产阶级国家制定的规模最大的一部民法典,其结构体系与《法国民法典》有很大不同。法典的5编是:总则、债务关系、物权、亲属、继承。

    民法典的主要原则。民法典的主要原则有4个:
    ①全体公民民事权利平等的原则。这是“天赋人权”理论在民法中的体现。
    ②资本主义私有财产权无限制和不可侵犯原则。法典对所有权明确的定义强调了所有权具有绝对无限制的特点。
    ③契约自由原则。即契约一经有效成立,不得随意变更,当事人须依约定,善意履行。
    ④过失责任原则。即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过失为基础。
1、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2、契约自由
3、过失责任
等等
意义、
影响
    (1)它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肯定和维护了资产阶级的财产关系,用法律形式巩固了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和资本主义早期的经济基础,对促进资本主义的发展起重要作用。
    (2)法国民法典是资本主义社会第一部民法典,对19世纪许多国家发生的法典编纂运动有重要影响。它以罗马法为基础,使那些与罗马法有历史渊源的国家,特别是急需制定新法典的国家竞相效仿。
    (3)由于法国在大革命后成为世界资本主义的政治和文化中心,法国的法学研究和教育的发展,使法国民法典得到广泛传播,影响不断扩大,遍及欧、亚、美洲许多国家。正是在《法国民法典》的基础上,形成了资产阶级一大法系——大陆法系。
    《德国民法典 》被誉为19世纪“德国法律科学之大成” 的法律巨作,是德国民法史上的一部重要的法典。它的颁行对统一德国法制,建立自己民族的法律体系有重要作用。《 德国民法典 》体系完整、用语精确, 既体现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又反映了垄断时代民法的某些特征。《 德国民法典 》经过多次修改,现今仍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民事法律规范的核心部分。《 德国民法典 》不仅是德国民法发展的基础,而且对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民事立法产生直接影响,瑞士、奥地利、日本、泰国等国家以及国民党统治时期的中国民事立法都在不同程度上借鉴了这部法典。德国法是大陆法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20世纪大陆法系的发展有重要影响。与法国相比, 虽然德国法也受到罗马法的影响,但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固有的日耳曼因素。

  63.下列关于中国古代法制思想和法律制度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礼法结合”为中国古代法制的基本特征

  B.夏商时代的法律制度明显受到神权观念的影响

  C.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到汉代中期以后被儒家发挥成为“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策略

  D.清末修律使中华法系“依伦理而轻重其刑”的特点没有受到冲击

  【考点】中国古代法制思想和法律制度

  【答案】ABC

  【分析】本题考察的是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演变。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演变大致如下:

  夏商的神权法律————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西汉的“德主刑辅,礼刑并用”————清末“中体西用”。

  64.下列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哪些是直接受儒家思想的影响而形成的?

  A.汉代的《春秋》决狱

  B.明代的“九卿会审”

  C.《魏律》规定的“八议”制度

  D.《晋律》和《北齐律》确立的“准五服制罪”制度

  【考点】法律的儒家化

  【答案】ACD

  【分析】“春秋决狱”。又称经义决狱或引经决狱,是始于西汉中期、延续至两晋南北朝时期的一种审判制度。其特点是抛开法律,直接引用儒家经典著作,或依据儒家思想,判断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并作出判决。《春秋》本是一部编年史,经孔子修订后,被奉为儒家经典的代表作。“经义”就是指这些著作所体现的儒家思想。汉武帝时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董仲舒提出春秋决狱,主张审判案件也应以儒家思想为依据。春秋决狱强调“原心定罪”,要求考察当事人作案时的主观动机,即“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 “原”,分析也,推敲也;“心”、“志”,思想,主观动机也。凡是符合儒家思想的即是“善”,哪怕违反法律,也可以免于法律制裁;相反,不符合儒家思想的即是“恶”,即使没有违反法律,也要受到法律制裁。从史料记载的董仲舒以春秋决狱方法审理的一些案件看,并非都没有道理。但是,这种审判制度断不可取,因为它是对法制的破坏。随着法律儒家化的逐步深入,至隋唐时期,由于法律同体现儒家思想的礼高度融合,春秋决狱失去存在的社会基础而宣告结束。

  “九卿会审”。又称圆审,是对特别重大案件或二次翻供不服案件,由三法司长官会同吏、户、礼、兵、工五部尚书及通政使等九家重要官员共同审理的制度。与儒家思想无关。

  “八议”。曹魏政权制定《新律》时,将周礼中的“八辟”改为“八议”,正式列入法典。这一制度规定,贵族官僚中的八种特权人物违法犯罪,司法机关不得按正常程序审判,必须”皆先奏请,议其所犯”,“故曰八议”所谓“奏请”,即将他们所犯罪行及其应“议”理由上报皇帝,由皇帝直接裁决,或召集公卿进行评议,根据被议者的地位、身份、功业及其同皇室的关系,给予免除或减轻处罚。但是,“犯十恶者,不用此律”。这八种人物是:亲(皇亲国戚)、故(皇帝故旧)、贤(有封建德行与影响的人)、能(有大才能的人)、功(有大功勋的人)、贵(高级权贵)、勤(为国家或君主勤劳服务的人)、宾(前朝皇室宗亲)。曹魏时袁侃违法,许允对他说:“卿,功臣之子,法应八议,不忧死也。”可见作为功臣之子,即便犯死罪,亦有可能免除。这是周礼“礼有等差”原则入律的集中表现,是西汉开始的法律儒家化的深入发展,此后成为历代封建法律的重要内容。

  “准五服治罪”。《晋律》首立“准五服以制罪”的制度。这是“三纲”中“父为子纲”和“夫为妻纲”对量刑原则的直接影响。“服制”本是中国古代以丧服为标志,规定亲属之间亲疏远近的一种制度。它把亲属分为五等,故称五服:斩衰亲,服丧三年,着不缝边的极粗生麻布丧服;齐衰亲,服丧一年或一年以下,着缝边的次等生粗麻布丧服;大功亲,服丧九个月,着粗熟麻布丧服;小功亲,服丧五个月,着稍粗布丧服;缌麻亲,服丧三个月,着细熟布丧服。服制不仅确定继承与赡养等权利义务关系,而且也确定了亲属相犯时刑罚轻重施用的原则。根据“准五服以制罪”的原则,在刑法适用上,服制愈近,以尊犯卑处罚愈轻,以卑犯尊处罚愈重;服制愈远,以尊犯卑处罚变重,以卑犯尊处罚变轻。这一制度的确立,是封建法律进一步儒家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其影响直至明清。

宪法、法理、法制史
授课讲师:LG400名师 中国政法大学 杨帆
宪法、法理、法制史 part1 (视频学习)
宪法、法理、法制史 part2 (视频学习)
宪法、法理、法制史 part3 (视频学习)
宪法、法理、法制史 part4 (视频学习)
宪法、法理、法制史 part5 (视频学习)
宪法、法理、法制史 part6 (视频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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