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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06年自考工作出新规:取消调考籍

http://www.sina.com.cn 2006/01/19 12:12  哈尔滨日报

  哈报网讯 记者日前获悉,今年黑龙江省对自考工作出台新规定,要求凡参加自考的考生如因户口迁移、工作调动等原因将考籍档案转往外省的,考籍档案一经转出,黑龙江省将取消其自学考试考籍信息,考籍不得转回。

  新规定还对《考生登记表》的填写作出要求。每年自考报名,都有一些考生的《考生登记表》由他人代涂。招考部门规定,该表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对所涉及的考生自然信息
采集、确认工作,必须由考生本人完成,不得由集体报名单位代办。招考部门人士提醒广大自考生,《考生登记表》是鉴定考生试卷笔迹的重要依据,代写代涂可能会影响考生毕业,因此要由本人认真填涂。(记者: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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