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2006年公务员面试的公告 |
---|
http://www.sina.com.cn 2006/01/26 15:39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系统实际,经研究,现就北京市国家税务局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一)对已报考我局2006年公务员招录职位,并符合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最低录用合格分数线规定的考生,按照考生所报各职位计划录用人员数1:3的比例,并依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确定面试人选。确定的面试具体人选,请查询《北京市国家税务局2006年公务员录用入闱人员名单》,并请按照《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系统各职位考生面试资格通知》查询的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鉴于符合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最低录用合格分数线规定的考生及其报考职位与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系统2006年公务员计划录用人员、职位之间比例,出现部分空缺的实际,根据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公务员录用调剂的规定,对已报考我局2006年公务员招录职位并达到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最低录用合格分数线,但按本公告基本规定未直接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在考生自愿原则下,可根据我局职位空缺情况(具体详见《北京市国家税务局2006年公务员录用职位空缺一览表》,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系统各职位考生面试资格通知》中查询),申请报名参加调剂,经我局按规定审核确认后,参加调剂后职位的面试。 申请报名参加调剂的考生须依次履行下列规定: 1、凡申请报名参加调剂的考生,均须按有关规定选择调剂职位,并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登记表》(下载)中的“申请报名调剂志愿”栏中填报有关调剂志愿,经批准后方可按规定比例参加调剂后所报职位的面试; 2、财政税收、会计专业的考生可在我局原公布的经济类空缺职位范围内申请报名调剂;财务管理、国际贸易、经济学、审计、统计、金融专业的考生可在我局原公布的本专业空缺职位范围内申请报名调剂;法学、经济法专业考生可在我局原公布的财务管理、国际贸易、经济学、审计、统计、金融、中文、文秘专业空缺职位范围内申请报名调剂;计算机专业考生可在我局原公布的本专业空缺职位范围内申请报名调剂; 3、申请报名参加调剂的考生,依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职位1:3比例空缺人员数补充,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4、经申请报名参加调剂后,有关职位仍未达到1:3比例,未形成竞争机制的,在征求考生意见并确认后,由我局进一步组织进行调剂,形成竞争机制。 (三)为确保我局系统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顺利进行,避免出现考生网上报名资料填报不实,我局决定在面试前对考生生源、身份、学历、专业等各方面情况再次进行审核。现场资格审核的对象为:按本公告规定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和申请报名参加调剂的考生。一经发现考生情况与规定要求不符的,即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取消考生资格后该职位按1:3比例形成空缺的,按该职位报考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或调剂补充面试人选。 二、有关工作安排 (一)现场资格审核 1、时间:请按本公告规定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和申请报名参加调剂的考生按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号分两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准考证号位于33118300000以前的考生请于2006年2月6日到我局进行资格审核,准考证号位于33118300001以后的考生于2006年2月7日到我局进行资格审核。每天的审核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地点: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机关(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0号) 3、要求:考生应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审核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核时请携带近期一寸照片4张、人事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学校盖章的推荐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和《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登记表》(下载)等材料。申请参加调剂的考生还须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登记表》中的“申请报名调剂志愿”栏中填报有关内容并签名。提交材料不齐的原则上不予核发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1、时间: 2006年2月,请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包括直接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和申请调剂的考生)通过我局网站及时查询具体面试时间。 2、地点:另行通知。 3、要求: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 (三)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在面试后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确定拟录用人选 根据人事部有关规定,公务员录用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根据公共科目笔试、面试和体检情况,结合我局实际,对于计划录用人员数与参加面试人员数达到1:3比例的职位,按各职位计划录用人员数,并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选;对未达到1:3比例,未形成竞争的职位,我局以面试成绩60分为最低分数线,确定此类职位考生的录用意见。 四、考察 考察是公务员录用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对我局按规定确定的拟录用人选,考察的主要内容有: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在校表现和学习成绩情况、奖惩情况等等。 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考察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由被考察人下载《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务员录用考察表》,报本人所在院(系)。 (二)请被考察人所在院(系)有关负责同志按照我局制定的考察内容,如实填写被考察人有关情况(考察表所有项目均应填写,特别须注明被考察人有无处分情况),加盖公章(重要内容如有改动,请在改动处也加盖公章)并密封后,及时送交我局人事处。 考生不得伪造考核表或私自修改考察表内容,一经发现,我局即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示和备案 根据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我局将在人事部网站上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问题的,办理公务员录用备案手续。 六、本公告由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局人事处联系,电话:88376130,88371958。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二ОО六年一月十八日
在新浪网,每天有数百位公务员战友的各项疑难问题得到高手的热情帮助,你有问题吗?快来加入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