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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音乐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章程

http://www.sina.com.cn 2006/01/26 17:03  新浪教育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承担为北京市和全国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素质高、适应能力强的音乐、舞蹈、录音艺术专门人才的任务。学院下设七个系,分别为:音乐教育系、理论作曲指挥系、钢琴系、声乐系、器乐系、舞蹈系和音乐科技系。除招收本科生外,学院拥有音乐学博士、音乐学及音乐与舞蹈学科教学论硕士学位授予权。

  音乐学院为北京市重点建设学院,高校“211工程”重点建设单位,国家“艺术人才培
养培训基地”。音乐学专业在2005年中国大学课题组发布的排名中,在全国196所开设该专业的大学中排名第三(位于中央音乐学院和上海音乐学院之后)。学院师资队伍雄厚,许多是社会上有相当影响的音乐家和学者,包括教授9名,副教授22名,以及一批有相当学术潜力的青年教师。学院为学生学习提供了优良的教学设施,包括台式及立式钢琴及其他各种乐器、琴房、多媒体音乐教室、标准舞蹈教室、合唱排练室、乐队排练室、多媒体电脑音乐教室、多功能音乐教室、数码钢琴教室、专业视听欣赏室、录音艺术实验室、数字化音乐信息中心以及400座音乐厅等。学院现藏有音乐书籍、乐谱和文献资料40000余册,音响、音像资料12000余盘(张)。

  音乐学院本科层次招收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非师范)、舞蹈学和录音艺术四个专业。

  2006年本科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层次 招生人数 招生地区 学费

  音乐学(师范) 四年制 本科15人 北京25人 全国(京外各地)免收学费

    音乐学(非师范)四年制 本科30人(含作曲、声乐、钢琴、器乐四个专业方向)全国 暂定10000元

    舞蹈学 四年制 本科35人 全国 暂定10000元

    录音艺术 四年制 本科10人 北京10人 全国(京外各地) 暂定10000元

  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专业名称 报名时间 报名、考试

  地点一(初)试二(复)试

  音乐学(师范) 音乐学(非师范) 录音艺术 2月15、16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2月24、25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厅 2月18日开始2月18日开始2月18日开始2月27日开始另行通知另行通知另行通知另行通知说明:音乐学院不在外地设置考点。各专业考试地点均在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报考条件

  1.凡符合教育部2006年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

  2.音乐学(师范)专业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音乐学(非师范)专业要求形象好,身材匀称。舞蹈学专业要求形象、形体符合舞蹈专业本科培养条件。

  报名办法

  1.各地各专业考生请于2006年1月10—21日期间,登陆首都师范大学网站(wwwcnueducn)进入本科招生页面进行网上报名(2006年2月7—9日期间,还可以在网上进行补报)。2月15、16日两天报考音乐类和录音艺术专业考生到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正式进行报名确认。2月24、25日舞蹈类考生到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正式进行报名确认。

  2.报名确认时须携带本人所在学校或单位、档案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档案存放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同一底版1寸照片3张(背后写清姓名)。

  3.一试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二试、三试各80元。

  4.报名材料不全或超过规定报名时间,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专业考试

  *音乐学(师范)专业

  考试分一试、二试和三试,总成绩为300分。

  一试为笔试,包括:听辨音,占13%;乐理,占9%。

  二试为主项(声乐或钢琴或器乐),占40%。

  三试:1.副项(主项声乐,副项为钢琴或器乐;主项钢琴或器乐,副项为声乐),占25%;2.视唱,占13%。

  一试、二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三试。一试、二试、三试成绩之和为专业总成绩。

  考试内容:

   声乐:主项自选歌曲两首;副项自选歌曲一首。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带。考场配有钢琴伴奏教师,伴奏谱自备。也可自带伴奏员。

   钢琴:主项(1)基本练习:两升两降以内大小调音阶、三和弦琶音(双手同向四个八度);(2)自选练习曲一首、(3)自选乐曲一首;副项要求同主项。一律要求背谱。

   器乐:主项自选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副项自选乐曲一首。

   听辨音:笔试,听记旋律音程、和声音程、和弦、节奏、旋律等。

   视唱:面试,限五线谱。

   基本乐理:笔试,包括音高、音色、音值、音强;五线谱记谱法;基本节拍节奏;调式基本概念;音程及常用记号等。

  *音乐学(非师范)专业

  考试分一试、二试和三试。一试、二试总成绩为200分,三试成绩为100分。

  一试为笔试,包括:听辨音,占19%;乐理,占12%(以上两项考试内容同师范专业)。

  二试为主科,占50%;视唱占19%(视唱考试内容同师范专业)。

  考试内容:

   声乐:歌曲二首。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带。考场配有钢琴伴奏教师,伴奏谱自备,也可自带伴奏员。

   钢琴:(1)基本练习:四升四降以内大小调音阶、三和弦、属七和弦、减七和弦琶音(双手同向四个八度)练习曲一首、复调作品一首(限选巴赫《三部创意曲》或《十二平均律钢琴曲集》)。一律要求背谱。

   器乐: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 作曲:(1)和声基础。(2)声乐曲写作(均为笔试)。

  三试:只考主科,满分为100分。

   声乐:(1)歌曲二首(可重复初试曲目一首),占93%。(2)面试(朗诵与形体),占7%。

   钢琴:练习曲一首(可重复初试曲目),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乐曲一首。一律要求背谱。

   器乐:乐曲二首(不可重复初试曲目)。

   作曲:(1)笔试,占50%。钢琴曲写作。(2)面试,占50%。a.钢琴演奏(练习曲或乐曲一首);b.民歌演唱;c.读谱和试奏;d.即兴演奏。

  一试、二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三试。视唱和听辨音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三试。一试、二试成绩不带入三试。三试成绩为专业总成绩。

  *舞蹈学专业

  考试分一试、二试和三试。一试总成绩为100分,二试总成绩为50分,三试总成绩为100分。

  一试:(1)舞蹈作品片段表演或不同风格的舞蹈组合1个(2~3分钟),80分。(2)形象面试20分。

  二试:(1)舞蹈基本功(芭蕾基础训练)30分;(2)模仿20分;

  三试:(1)舞蹈基本功(中国舞技能技巧)25分;(2)即兴舞蹈表演25分;(3)舞蹈作品表演50分。

  一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二试。二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三试。二试、三试成绩之和为专业总成绩。

  *录音艺术专业

  考试分一试、二试和三试,总成绩为200分。

  一试为笔试,包括:听辨音,占15%;基本乐理,占10%(以上两项考试同音乐学师范专业)。

  二试为笔试,专业知识与技能,包括:音响听辨及有关音乐声学方面的知识等,占25%。

  三试为面试,

  1.音乐技能,占40%,内容为:(1)器乐(含钢琴),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2)声乐加器乐,演唱歌曲一首,自选乐器演奏乐曲一首。以上两个测试项考生可任选一项。

  2.音乐基本素质,占10%,内容为:音乐听辨、模唱。

  一试、二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三试。一试、二试、三试成绩之和为专业总成绩。

  录取规则

  1.参加艺术类提前录取。文理兼收。文科数学成绩记入总分。

  2.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只录取参加我校音乐或舞蹈类专业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

  3.根据考生的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及政审、体检情况,全面考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非师范)、舞蹈学专业采取文化课考试成绩划线,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择优录取的办法。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相关科目成绩(外语)作为参考。录音艺术专业的专业课成绩占35%(按满分750分折合),文化课成绩占65%,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按综合分排队,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录取时还要参考数学和外语单科成绩。

  4.对各专业方向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经我校招生主管部门研究,可适当降低文化课成绩录取。

  5.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其他说明:

  1.2006年组织了艺术类专业联考的省市,考生是否必须参加该省联考且合格,方可按学校规则录取,以该省政策为准。

  2.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在4月9日以后,由招生办公室统一公布。同时给合格考生寄发专业招生考试合格证,未合格考生不再寄发成绩。考生可以通过电话和首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查询成绩。电话:68902995。网址:wwwcnueducn/本科招生。

  3.毕业分配:执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

  4.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5.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本文选自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的《京、鲁、冀重点高校音乐专业报考指南》,未经授权,其他媒体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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