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理工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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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4/18 23:50 东华理工学院网站 | |||||||||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东华理工学院 学校代码:10405
校 址:江西省抚州市学府路56号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公办 隶属关系:国防科工委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 学院创建于1956年,共有51个本科专业、45个专科专业、5个国家管理专业、11个国防军工专业、12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4个江西省品牌专业、30个硕士点, 4个专业合作培养博士生,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江西省重点实验室, 具有培养工程硕士学位和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资格,是海军国防生培养基地。在校学生23000余人(含留学生),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在江西省高校中名排前列。 全院现有教职工1630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2名,正副教授400多人,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近500人。近年来,学院有30余项成果获国家和省部级奖,与美国、日本等10多个国家和机构的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校际交流和学术联系。 二、对考生有关要求及录取规则。 我院对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语种考生,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体育专业身高和视力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最低标准。 录取规则:1、我院按照录取计划的1:1.2进行投档。录取严格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对考生录取专业,视考生报考志愿和身体健康状况,按专业志愿进行安排,第一志愿优先满足其专业要求。如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按服从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降分或加分考生按国家规定进行录取。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随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3、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在文化和专业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报考我院外语本科的考生,原则上需通过英语口试。 三、奖学金设置及助学措施。 1、我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颁发优秀奖学金。特等奖2200元/年,一等奖1600元/年,二等奖1000元/年,三等奖600元/年;优秀特困生奖学金1000元/年;奖学金比例占学生人数31%。发放国家奖学金,一等奖6000元/人,二等奖4000元/人。另设方励奖学金及专业优秀奖学金。 2、对贫困学生采取的措施:减免学杂费,每学年对特困生的学杂费给予一定程度的减免;发放困难补助,每学年对贫困学生发放一次性困难补助;发放贫困学生奖学金,每学年对贫困而又品学兼优的学生发放贫困学生奖学金;提供助学贷款,学院与有关银行签订了贷款协议,贫困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我院设立了专项经费作为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基金,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解决学生生活困难。 3、学校网址:http://www.ecit.edu.cn 联系人:吕开云 招生咨询电话:0794-8258326 0794—8258825 或800-8696566 E-mail:lvkaiyun@sina.com。 传真:0794--8256455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