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湖北省高考招录政策十大变化完全解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04/28 10:07 荆楚在线-湖北日报 | |||||||||
1、部分省属高校开展自主招生试点。2006年,我省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和湖北经济学院开展自主选拔录取试点,试行办法参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3所高校可用本校本科招生计划的5%,面向全省考生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执行学校同批次线。学校不得擅自扩大自主招生范围、不得利用自主招生名义向考生收取额外费用。通过自主招生正式招录的考生不能退档、不能换录。
2、2006年,我省暂停军事院校招收普通高等教育地方生。 3、合作办学纳入统一管理。从今年起,高校与国外高校或教育机构联合举办的学历教育,纳入全省统一招生考试管理,由高校招生部门统一招生。 4、2006年,只录取本科层次的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执行省统一划定的文化投档资格线。 5、进一步强化艺术专业联考的作用。报考省内外院校(包括教育部公布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美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基础课联考,联考合格的才有资格参加录取。 6、扩大网上填报志愿试点范围。今年在武汉市、宜昌市、荆门市、随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天门市等部分县、市(区)的部分中学进行网上填报志愿试点。 7、所有招生计划全部在网上运行。招生计划在网上编制、执行和管理工作。 8、从2006年起,对户口在我省,在外省借读的考生不办理借考手续,考生一律回户口所在地报名考试。 9、2006年,凡严重违反国家和省招生政策规定,进行违规招生的学校,超计划的,在下一年度招生计划中等额扣减;情节严重的,要坚决依法停止其下年度招生,并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独立学院发生违规招生问题,除追究独立学院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举办高校负责人的责任。 10、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面向部分贫困县(市)招收外派海员的航海类高职专业实行自主招生,生源不足时,可降到第四批高职高专(二)批次线下20分以内录取。若考生已被其他批次院校录取,不能退档后改录该校的航海类专业。湖北经济学院、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的烹饪专科专业,武汉科技学院、湖北经济学院的国际合作办学专科(高职)专业(按办学成本收费),当专业志愿生源不足时,可在批次线上、填报了本校其他专业志愿的考生中,由学校征求考生意见后录取。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可用本校招生计划的5%进行自主招生试点,学校可在填报了本校志愿的考生中,根据学校招生要求和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在批次线上进行自主招生。(记者:王晶 梁炜)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