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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今年保持不变的主要政策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04/28 10:07  荆楚在线-湖北日报

  [链接一]

  今年保持不变的主要政策规定

  1、坚持“不退档,不换录,不补录”的三不政策。

  2、坚守各批次录取分数线,不录取政策规定之外的批次线下考生。3、严格调整计划使用和管理。高校在录取期间增加的招生计划,全部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点招。

  4、所有院校招生全部按考生统一填报的志愿录取。

  5、严格优录照顾政策中加分投档考生资格的审核程序,对加分投档考生名单进行层层公示。公示期满后,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当年参加普通高校录取的资格。

  6、除少数部委属高校面向特殊行业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外,我省不安排、不接收定向就业招生计划。

  7、坚持公开征集志愿、接待咨询、公开信息等三个方面的制度。招生录取期间,所有未完成计划对外公开征集志愿,建立省、市、县、高校招办四位一体、网上答疑咨询网络,公开一切可以公开的信息,将政策规定宣讲到中学和班主任老师。

  8、军校招生录取坚持“三不”规定,即不录取无军校志愿的考生,不录取军检不合格的考生,不录取学校批次投档资格线下的考生。

  9、录取批次基本维持2005年格局。10、第一、二、三、四批院校实行知分填报志愿。

  11、各批次志愿结构基本保持不变。12、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高校不派人进驻招生录取现场。

  13、多渠道公布考生

录取信息,继续公布考生电子档案运行的7种状态。(记者:王晶 梁炜)

  [链接二]

  优录政策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最高的一项。(1)少数民族考生;(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应届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级以上运动会(主要指世界中学生体育竞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全省运动会;由省教育厅与省体育局等部门联合举办的全省中学生运动会及全省中学生单项体育竞赛)获得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4)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最高的一项。(1)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3.同时符合第1、2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附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

  4.恩施州、十堰市及宜昌市五峰县和长阳县的考生(以高考报名号为准)报考所在市、州高校者,神农架林区的考生(以高考报名号为准)报考十堰市、宜昌市、恩施州高校者,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省级优秀学生(应届毕业生);(2)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以上党政群工部门表彰的优秀学生和优秀干部;(3)见义勇为受到市(州)以上行政部门表彰或嘉奖的考生;(4)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理、化、生物和计算机信息奥赛省赛区一、二等奖和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5)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三等奖以及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的获奖者;

  (6)在高中阶段,在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和文艺比赛中获得个人一、二等奖、集体项目一等奖者;(7)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8)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优录考生需层层公示,省招办将全省加分投档考生名单集中在湖北招生信息网(zsxx.e21.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1日至20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高考报名号、毕业中学、加分投档项目、父亲和母亲的姓名以及工作单位等。在公示期间,发现考生享受加分投档政策的身份与事实不符的,可向省招办举报,由有关部门核实。经核实后取消不符合加分投档政策考生的加分投档资格。公示期满后,再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当年参加普通高校录取资格。(记者:王晶 梁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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