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技校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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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5/23 10:41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自2005年起,山东省确定每年由政府资助一定数量的城乡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技工院校,使其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增强其就业能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的。2006年全省技能扶贫计划招生8000人,济南市技能扶贫计划招生400人。 资助范围与对象是坚持以农村为主、兼顾城镇的原则,面向全省城乡贫困家庭。资助对象为全省农村人均年收入在800元以下的贫困家庭和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1名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报,考察公示,社会监督”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家庭子女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近期同一底版二寸正面免冠照片8张和农村贫困家庭收入证明或城镇居民最低社会保障证,向所在村委会(居委会)提出申请,由村委会(居委会)推荐,经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财政所逐户摸底核实并张榜公示后,报县(市)、区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审核,确定资助对象参加全省技工院校招生入学考试。 市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按照技能扶贫计划和考生志愿,自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录取结果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