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批录取控制分数线7月底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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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7/07 09:50 新闻晨报 | |||||||||
昨天,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公布了参加填报高职(高专)志愿考生的范围,并宣布将于7月28日第二批录取工作结束,公布最终确定高职(高专)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而最终确定的第三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比现在公布的录取控制参考线低。 5月上旬参加过第一次志愿填报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含已办理过5月份志愿撤销手续的考生),单报高职(高专)的考生以及5月上旬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均可以在7月28日至7月31日
待7月28日第二批录取工作结束,考生填报高职(高专)志愿(非艺术体育类和非军事公安院校高职专科)以后,再根据招生计划和填报志愿的考生情况,方可按1:1的比例最终确定高职(高专)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而高职(高专)录取中原加分仍然有效,且加分分值不变。在高职(高专)录取投档中,第一、第二志愿填报外省市高职(高专)院校也仍然享受加分投档政策,即第三批高职(高专)一、二志愿报考外地高校的考生分别加20分、10分投档。 但考试院提醒考生,第一批、第二批在沪招生的本科外省市院校在资格线上考生补填志愿后仍然生源不足的,学校有要求,可分别在第一或第二批控制分数线下按志愿在规定的降分幅度内降分择优录取(降分幅度由院校提出申请),但第三批在沪招生的外省市高职(高专)院校,补填志愿后线上生源仍然不足,不再进行降分录取。(记者 董川峰)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