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浪考试 > 《政治理论标准辅导全书》 > 正文

人对物质世界的实践把握

http://www.sina.com.cn 2006/07/26 19:31  金榜考研

  外部世界为什么会对人具有生存和发展的意义?自然界为什么会打上人的本质力量的烙印?答案只有一个:在于实践。同时,对于人的存在来讲,也只有实践才具有最突出的总体性与特点,实践既是人对物质世界的把握,又是人的存在方式,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直观和确证。

  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概念强调的是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唯物主义,强调实践的自
然物质基础;其二是辩证法,强调实践的主体和客体;其三是文化进化论的历史主义,强调实践对自然和人本身同时进行改造的意义。

  (一)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物质世界的活动

  1实践的本质

  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物质世界的活动。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但承认世界的物质性,而且主张从实践中把握物质世界,强调物质观和实践观的统一。

  首先实践具有物质的、客观的、感性的性质和形式。这一含义把实践作为以“感性”的方式把握客体的活动,用以区别人以观念的方式把握客体的活动。正因为实践具有“感性”的特点,因而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征,从而具有客观实在性。实践具有“感性”和直接现实性的特点,是实践区别于意识的一般本质,也是实践高于意识的主要特点。

  其次,实践又是人所特有的对象性活动,实践以人为主体,以客观事物为对象,把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为客观实在,创造出一个属人的对象性世界,具有主体性的特点,这是实践区别于自然物质形态和动物本能活动的特殊本质。

  2实践的基本特征

  第一,客观性。人们的实践活动和主观认识活动不同,具有明显的客观实在性。

  第二,能动性。改造和探索物质世界的实践活动是人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这种有目的的活动是人区别于动物适应环境的本能活动的标志。

  第三,社会历史性。人们的实践不是孤立的个人活动,而是社会活动,人们总是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才能从事实践活动。每一历史阶段上的实践都有自身的特点,不同历史阶段上的实践内容、规模和水平是各不相同的。古代人就不可能像现代人那样操纵自动化机器生产,用电脑遥控指挥道路交通。这些都显示了人们实践活动的社会历史性。

  3实践的基本形式

  一是生产实践,二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实践,三是科学实验。

  (二)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

  1实践的本质、基本特征和基本形式决定了实践在人类生活中具有基础和根本的地位,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是人与动物的本能存在方式的根本区别。以制造工具为标志的劳动实践创造了人和人类的决定性条件。劳动不仅把人类社会从自然界分离开来,同时又把二者联系起来,即劳动不间断地实现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从而使人类社会能够存在和发展下去。

  2实践是人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实践是人能动改造世界的对象性活动,实践是自在世界向人类世界转化的基础。

  3实践是人的本质形成的基础。实践使人成为“社会存在物”,创造了人之为人的一切特征,把人类从动物界提升出来。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实践则是人的社会关系形成的基础,所以人的本质归根到底是由实践决定的。正因为如此,实践才是人的存在方式。

  (三)实践的主体、客体及其相互作用

  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哲学对主客体的理解都是片面的:唯心主义把主体看作精神的东西,认为客体是由精神创造或派生的东西;旧唯物主义把主体仅当作认识者,看不到主体是实践着的人类,把客体仅视为感性直观对象,而不是实践的对象。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践是人与世界对立统一的基础,是人与世界互相作用的中介。实践对人和世界的中介作用是通过实践的主体和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实现的。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及其运动深刻地表明了实践在人和世界相互关系中的基础地位和中介作用。

  1.实践主体

  马克思主义认为,主体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从事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

  实践主体是实践活动中具有自主性和能动性的因素,它担负着提出实践目的、操纵实践工具、改造实践客体,从而驾驭和控制实践活动的多种任务。主体完成这些任务应具备相应的能力。实践主体的能力结构包括:(1)人本身的自然力,是实践主体能力结构中的物质基础;(2)主体实际掌握、运用的知识和经验,是实践主体能力结构中的智力因素;(3)主体的情感和意志,是实践主体能力结构中的精神动力因素。主体能力结构中的这些要素都是人的本质力量。社会性和实践性是其本质属性。

  从社会构成看,实践主体可以划分为个人主体、集团主体、社会主体和人类主体四种形式,这几种不同的主体之间也发生着相互关系。

  2.实践客体

  客体是进入人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领域并与主体相联系的客观实在。是主体的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一切对象,也就是实践和认识的对象。客体并不等于客观事物,而是纳入到人的对象性活动中的客观事物。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对客体进行理解:一方面,客体首先是一种不以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这是客体自身的客观性方面。另一方面,客体又不是与客观事实相等同的概念,只有那些进入主体实践活动范围、与主体发生联系的客观事物才是现实的客体。

  客体具有客观性、对象性和社会历史性。哪些客观事物能够成为客体, 不仅取决于这些客观事物的自在本性,同时也取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发展程度和水平。所以客体与主体一样都是历史范畴,都具有社会历史性。客体有三种基本类型,自然形式的客体(自然客体)、社会形式的客体(社会客体)、精神形式的客体(精神客体)。

  3.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

  主体和客体是实践活动的两极,这两极之间只有通过中介才能形成现实的实践活动。这里的中介是指各种形式的工具、手段以及运用、操纵这些工具的程序和方法。实践活动就是一个以主体、中介和客体为基本框架的动态的发展系统。

  (1)从实践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内容和结果看,这种相互作用是通过主体对象化和客体非对象化的双向运动而实现的。主体对象化指人通过实践使自己的本质力量转化为对象物,也就是主体根据自觉的目的和计划,运用物质的、知识的和语言的工具或手段,能动地改造、认识、利用和欣赏客体,即主体客体化(主体通过对象性活动向客体渗透和转化)。

  在主体对象化的同时,还发生着客体非对象化的运动。所谓客体非对象化,指客体从客观对象的存在形式转化为主体生命的结构的因素或主体本质力量的因素,客体失去对象化的形式,变成主体的一部分,即客体主体化,客体向主体的渗透和转化。同时客体本身的状况和规律又制约和限定着主体的一切活动。

  主体对象化和客体非对象化,或者说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双向运动是人类实践活动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它们互为前提、互为媒介,人们就是通过这种运动形式的不断解决现实世界的矛盾。

  (2)实践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特点与实质。从实践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特点和实质看,这种相互作用具有物质性的特点,又不能把这种相互作用的本质归结为一般的物质性,因为除人以外,物与物之间的相互作用都是无意识的、盲目的,都是不可能以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的形式出现。而在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中,出现了一般物质相互作用所没有的崭新的关系,这就是目的与手段、创造者与被创造者、能动者与被动者之间的关系。

  因此,主体在主客体相互作用中处于主导地位。也正因为如此,在实践过程中,主体一方面受到客体的限定和制约,另一方面,又不断地发展自己的能力和需求,以自觉能动的活动不断打破客体的限制,超越现实客体。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这种限制与超越的关系或限制中的超越,就是主体与客体互相作用的实质。

  (3)主体和客体是实践活动的两极,在主体与客体之间还有将这二者现实地联结起来的中介,这就是各种形式的工具、手段以及运用、操作这些工具的程序和方法。主体、客体、中介三者之间相互联结,构成了一个实际的实践活动系统。因此,三者都是历史范畴,随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发展。

  4人对物质世界实践把握的基本环节

  人对物质世界实践把握的实践运行过程包括三个基本环节:

  确立实践目的和实践方案;实践主体依据目的、方案通过一定的手段作用于客体;完成、检验和评价实践活动的结果,并根据实践结果修正实践目的和实践方案,从而对实践活动本身进行反馈调节。人对物质世界的实践把握正是通过这三个环节进行,这三个环节实际上构成了人的实践活动的运行机制。

  (1)实践目的的提出及其实质。

  实践目的的提出,首先意味着人们对自身需要有了一定的意识,同时也意味着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有了一定的认识。确立实践目的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人在通过实践改造客体之前在思维中对客体进行改造,在观念中预先规定活动的结果,形成关于理想客体的观念模型的过程。就是说,目的是人的意识在观念中对客体的超前改造,是主体把自己的内在尺度运用于客体,对客体的自在形式所进行的一种批判性、否定性的反映。

  (2)目的通过手段实现自身。

  不论目的如何体现了主体尺度与客体尺度的结合,它本身还是观念形态的东西。目的本身包含的主观与客观的矛盾不可能在主观范围内得到解决。为了使主体的理想意图在外部世界中得到实现,就需要借助于各种手段把实践方案付诸实施。实践的过程也就是目的通过手段而实现的过程。

  (3)实践结果及其评价。

  实践结果是人的目的在客观事物中的凝聚和体现,是实践过程中各种要素的融合。一般说来,可以从三个方面对实践结果进行评价:一是对实践效果的评价;二是对实践效能的评价;三是对实践效率的评价。

  通过对实践结果进行评价,人们获得了对于实践目的、实践过程的再认识,然后再以这种认识来检查、审视原有的实践目的、实践方案、实践操作方式等。进而调整、修正实践活动的运行,这就是实践系统的反馈调节机制。

  总之实践是以主体、中介和客体为基本框架,通过目的、手段和结果的反馈调控而自我运动、自我发展的活动过程。

  5自在世界与人类世界的关系

  (1)自在世界与人类世界的概念。

  自在世界又在天然世界。在时间上看,自在世界人类世界产生之前的混沌自然,是人类世界产生前的先在世界;从空间上看,自在世界又是到目前为止人类活动尚未履及的自然界,即还没有被人化的自然界。

  人类世界又叫属人世界,是在人类实践基础上所形成的人化自然与人类社会的统一体。而所谓人化自然就是被人的实践改造过并打上人的本质力量的烙印的自然。

  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都具有客观实在性。人的实践可以使天然自然转化为人化自然,可以改变天然自然的外部形态、内部结构乃至其规律作用的方式,但人只能在自在世界所提供的材料的基础上创造人类世界,并且改变不了天然自然的客观实在性。相反,天然自然的客观实在性却可以通过实践延伸到人化自然和人类社会,构成人类世界客观实在性的基础。

  (2)自在世界与人类世界的区别。

  自在世界独立于人的活动范围之外,一切运动变化都处在自发的、盲目的相互作用之中。

  人类世界与人的活动不可分割。是被人的活动所改造过的自然,体现了人的需要、目的、意志和本质力量;人的社会关系则是人的活动的对象化,主体性及其对主体实践活动的依赖;是人类世界的突出特征,作为人的对象世界,人类世界是人的实践活动的对象化。

  (3)实践是自在世界与人类世界分化和统一的基础。

  人们在从事生产实践改造自然的同时,又形成、改造和创造着自己的主体特征、社会关系和社会联系。自然的人化过程同时就是人类社会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在人的实践活动中生成的人化自然和人类社会及其统一,构成人类世界。

  (4)自在世界与人类世界的相互关系。

  人通过实践活动在自在世界的基础上建造了属人的世界,从而使世界二重化为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但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又不可完全割裂和对立起来,而是具有内在的相互联系。一方面,自在世界构成人类世界存在和发展的自然基础,人类世界形成之后又反过来制约天然自然,不断地改变自在世界的界限;另一方面,天然自然通过人的实践活动转化为人化自然,人化自然又不可避免地要参与到整个大自然的运动过程之中,或者被大自然的强大力量削弱或消除影响,或者在改变自然过程中遇到不可预料的与人的目的、意志相反的消极后果,出现生态危机等后果,从而破坏自然系统的内在平衡,导致人与自然关系的严重失衡,受到自然界无情的报复。为此,恩格斯早就提出了“人类同自然界和解”的科学命题,马克思也认为应当合理调节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能量的流通和变换,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达到中国传统哲学所主张的“天人合一”的和谐状态。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考研频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考试频道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33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北京网通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