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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的发生和本质

http://www.sina.com.cn 2006/07/26 20:39  金榜考研

  人为万物之灵,其特点是有思想、会思维,行动受思想的支配。先思后行、以知统行是人的行为的一般模式。但由此也容易产生错觉,以为认识是先于实践产生的,是认识决定实践。的确,在人的现实生活中,认识与实践、知与行是难解难分地纠缠在一起的,二者往往表现为相互制约、相互决定。但从根本上说,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决定认识。

  (一)认识发生的现实基础

  对于认识的发生,不同的哲学流派有不同的解释,马克思主义哲学把认识发生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结合起来,从实践出发,认为以工具性为主要特征的劳动在认识发生中起着决定的作用。

  1劳动实践为人类认识活动的发生提供必要性和可能性。人的认识能力的形成,取决于人所特有的实践活动。人的实践是以自觉的目的性为特征的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它要求人形成关于对象的本质和规律的知识,并以此为基础确定实践改造对象的目标和方案。

  2实践活动促使人脑的发展,并通过这种活动在人脑中的内化,产生了人所特有的认识结构和图式,形成了专属于人的认识能力。作为人的认识能力标志的认识结构,是在人与对象的实际相互作用中,通过活动的内化逐渐形成的。

  可见,社会实践是人类认识发生的基本的和决定的作用。

  (二)认识的本质与结构(2007年考试大纲修订的知识点,也可以看作新增知识点)

  1.认识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实践引入认识论,把辩证法运用于反映论,科学地揭示了认识的本质,指出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2006年单选题第2题考查过)

  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任何认识都是主体在与客体的相互作用中对客体的反映,都是以观念形态再现客体的特征、本质和规律。没有客体对象的存在,就不可能产生相应的认识。一定的客观对象规定着一定的认识指向和内容。把认识看成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这是一切唯物主义认识论共同原则,马克思主义自觉把这一原则作为自己理论的前提和基础。

  唯心主义把认识看作是纯精神的活动,否定认识的客观依据,陷入了主观随意性。彻底的唯心主义也主张可知论,但由于它把思维和存在看作是一个东西,因而也就取消了人能否认识世界的问题。

  不可知论认为世界或不能认识或不能完全认识,对人的认识能力和认识成果持怀疑态度。其错误在于贬损人的理性,在认识与客观世界之间划了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为信仰主义保留和开辟地盘。所以,肯定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就坚持了唯物主义,反对了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

  2.认识的结构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坚持唯物主义反映论,批判继承了以往哲学关于认识结构学说的研究成果,科学界定了认识的主体、客体和中介。

  认识的主体是指处于一定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中的、从事着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的人。认识主体的主要特征是自然性、社会性和意识性。

  认识的客主体是指进入主体的认识活动领域的对象,也就是进入主体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范围的客观事物。认识主体的主要特征是客观性、动态性和多样性。

  认识中介是指主体和客体在相互作用过程中所利用的一切条件,包括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认识的中介既表现为以往认识过程的知识的积累,也表现为新的认识过程开始的基本前提。

  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主要表现在:第一,实践关系,即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第二,认识关系,即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认识与被认识的关系。第三,价值关系,即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第四,审美关系,主体在改造客体的过程中,所呈现出的体验美、感知美、创造美的关系。

  (三)主体在认识中的作用

  坚持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能动反映的观点,也就承认和说明了主体在认识中的作用。

  第一,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是主体在与客体的相互作用中对客体的反映。在这里,虽然客体是人类认识的出发点,没有客观对象的存在,就不可能产生新的认识,客体规定着一定的认识指向和内容,但是客体本身无所谓认识,认识都是主体以观念的形态再现客体的特征、本质和规律。

  第二,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是一个能动的创造性过程,是一种创造性的反映。反映和创造是人类认识功能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是主体作用的突出表现。

  第三,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是以实践为中介而实现的。认识之所以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正是由于实践不仅能把客观事物提供给主体作为其认识的内容,而且能为主体提供加工、改造客体内容的认识模式,从而把认识的认识性和反映性统一起来。实践是认识中主体作用的主要表现方式。

  (四)认识中的反映与信息、选择、重构的关系

  1反映与信息的关系

  人对世界的反映是主体对客体信息的能动地获取、加工和改造的过程,因此人的反映过程同时也是人对事物的信息的加工过程,两者是统一的。人们要认识对象,首先要从对象获取足够的信息,同时要对这些信息进行加工、改造、选择、变换和组织等。

  2反映与选择的关系

  选择是人的反映过程中所具有的特点。主体在认识过程中对客体信息的选择,首先表现为主体以感觉器官为门户的生理系统所决定的选择,人的感觉器官是信息的过滤器。其次,在感官选择信息的基础上,人的思维活动还要对信息进行自觉的、能动的选择。可以看出,人所特有的选择机制不但和认识的反映特性不矛盾,相反,它本身就是能动反映的体现。人的选择不是主观任意的,它既要受被反映客体的制约,也要受逻辑思维方式和方法的制约。人的思维选择要获得成功,就要符合事物的规律,如果背离认识和思维的规律,结果只能导致主观与客观的分离。

  3反映与建构、重构的关系

  所谓建构,是主体在思维中对客体信息进行重构(重新组织)的过程,人的认识的形成,是在主体的大脑中建立起一个与客体具有异质而同构关系的观念系统。建构或者重构是认识过程中主体能动性和创造性的突出体现。

  (五)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与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1在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中,马克思主义哲学首先强调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强调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源泉。一实践为认识的产生提出了需要,人的认识活动是为解决和完成实践提出的问题和任务而产生的;二实践为认识的形成提供了可能,使主体和客体直接联系起来,使主体能从客体中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客观事物只是由于实践的中介才转化为主体的认识对象和认识内容;三主体用于加工客体信息的各种思维模式,也是来源于实践。(2006年单选题第3题考查过)

  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的发展不断提出认识的新课题,推动认识向前发展,又为认识发展积累丰富的经验材料,提供日益完备的认识手段,不断锻炼提高,强化主体的认识能力。

  第三,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标准。

  第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认识活动的目的并不在于认识活动本身,而在于更好地改造客观世界,更有效地指导实践。

  总之,实践是认识的起点、归宿和基础,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首先就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尊重实践,一切从实际出发,反对和克服各种形式的唯心主义、主观主义。

  2马克思主义哲学又承认并十分重视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

  第一,人的实践活动是受意识支配的,实践的这种本质特性决定着它离不开认识的指导。

  第二,认识活动及其成果具有相对独立性,具有特殊的活动方式和发展规律,它一经形成,便能反作用于实践。

  第三,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表现在许多方面,如使主体了解、把握主客体相互关系及其相互作用的规律,指导主体自觉按客观规律办事以取得成功等。

  第四,认识反作用于实践在性质上有两种不同甚至相反的情况:正确的认识使实践成功,错误的认识导致实践失败,对实践产生消极的乃至破坏性的作用。

  最后,认识对实践的能动反作用,充分体现在认识的高级形式——理论对实践的巨大指导作用上。

  总之,就认识的来源和基础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的决定作用;就认识的功能作用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又强调以正确的认识和理论指导实践;就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与认识的统一、结合和相互促进。

  (六)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知行观及其现代意义

  中国哲学家历来都十分重视知行问题。“知”是指认识、知识;“行”指做和行动,即实践、践履。在知行关系上,中国传统哲学提出“行先于知”,王夫之说:“君子之学,未尝离行以为知也,必矣!”“知也者,固以行为功者也;行也者,不以知为功者也。”孙中山提出“行在知前”、“先行后知”。其次是主张“知行并进,相资为用”。王夫之说:“知行相资以为用,并进而有功”,还提出“由行而知,由知而行”。上述思想在今天仍有其价值。毛泽东的《实践论》有个副标题“论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和行的关系”,就是对中国传统哲学知行观的继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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