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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申论热点每周评析:民工荒及农民工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06/08/09 14:35  长河公务员

  第一期:民工荒及农民工权益问题

  作者:长河政府管理和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

  近两年来,从珠三角开始的民工荒问题渐趋延伸,引起各界关注.民工荒现象所折射出的,除了表层上的劳资关系纠缠不清外,还有深层的体制问题.这样一个从微观到宏观都意味深
长的问题,无疑会成为近年公务员申论考试的热点.其考查点可能包括民工荒现象产生的原因,解决民工荒及农民工权益问题的对策方案,最有可能出的题是要求考生针对民工荒现象所反映出来的社会问题进行评析,各位注意,该问题的核心在于农民工权益的保护,如果要进一步作深层的发挥,我们可以在城乡二元体制和户籍制度上做文章.

  我们先看看原因.民工荒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民工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以及城乡二元传统体制所造成的种种身份歧视,其具体原因包括:

  一、由于全球化浪潮的推进而趋向于世界人力资源一体化,作为中国,很大程度上的优势就是廉价劳动力,某种意义上说,中国承担着世界加工厂的角色,世界对于中国的劳动力需求进一步增长而劳动力的生产速度远远慢于投资热潮所带来的用工发展速度的变化。

  二、中国的人口结构正在发生变化,尤其是老龄化的趋势以及人口出生率的逐年下降,与经济发展过程中劳动力需求的变化呈反方向发展。这是“民工荒”出现的必然。

  三、随着年轻一代的成长,中国的教育制度以及就业观念的变化, 愿意做一线工人的人员比例必然减少。新生代的民工有着与以往截然不同的心理需求和行为特征,无论是对工资还是对权利的要求,无论是以离职还是谈判的方式,都发出了强烈的信号―――他们更期望以平等而有尊严的方式成为劳动者,而非仅仅是生产线上的一环。

  五、政府部门在政策与管理上的短视与限制。管理部门在民工潮期间常常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为了便于管理民工,时有歧视性条款出现,令民工缺乏归宿感,缺乏安全感,甚至产生一种心理上的怨恨.长期下来,必然使外地民工望而却步,甚至掉头而返。

  六、人力资源管理的战略性观念十分淡薄,从政府部门到用人单位只注意到高层人才的吸引,却忽视了一线与基层工人的重要作用,这样,势必会影响民工的流向。

  七、民营企业主及其管理者的整体素质偏低,用工制度不够科学和不规范,欠缺人性化的管理,不少企业环境差,工作时间令人难以接受,工资水平低,工人的付出与收获不一致,抗拒的心理势必会令民工流失。

  八、劳务中介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常常是想找工作的他找不到。一方面,劳务中介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肯定,另一方面,非法劳务中介坑害民工的事件时有发生,恶化了人们对于劳务中介的认识,从而在民工与用工方间没有起到应有作用。

  九、我国实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存在三大弊端:一是城市和农村户口的二元化管理;二是迁徙不自由;三是户籍和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权利挂钩,被认为赋予了太多的附加值。城市和农村户口的二元化管理,进一步强化了城乡人口的界限和城乡分离的“二元社会结构”,使两种户口性质、两类地域人口在获得个人发展机会上不能享有平等的机会,也形成了越来越严重的经济发展不均衡的现象,随之而来的便是居民收入差距的拉大。户籍制度改革已经不能再拖,否则会进一步加剧当前日益突出的城市“民工荒”,甚至会影响城乡的协调发展。

  解决民工荒问题方案的核心在于保障农民工权益.这里大致可以做个简单的介绍。

  第一,重新审视原有的经济增长模式。长期以来,部分沿海地区主要依靠技术含量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实现经济高速增长。企业靠压低工资、减少改善劳动条件的必要投入实现低成本。可以说,在许多地区和企业,所谓的劳动力成本低廉的竞争优势,在很大程度上是挤压了劳动者合理的劳动待遇、基础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最基本的社会保障而形成的。去年开始,一些发达地区企业出现的“民工荒”使人们必须正视一个问题:以牺牲环境和劳工权益为代价的低成本扩张的工业和经济发展的道路是否还能继续走下去?在劳动力供求格局发生变化的新形势下,企业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除了产业升级换代、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外,也不得不注重改善工人劳动环境、提高工人工资待遇、加强工人的技能培训,这就为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落实提供了契机。

  第二,建立供求信息对应的有序的劳动力市场已迫在眉睫。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抽样调查显示,农村劳动力很少有组织地外出务工。在2003年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中,有组织的、仅占3.3%,41.3%的劳动力是在亲友的介绍或带领下外出务工的,55.4%的劳动力自找门路外出务工。这就造成劳动力的无序流动,劳动力供给的信息无法准确及时地传递给用工单位和地区,对劳动力的需求信息也无法相应传递给打工者。建立完善的劳动力供需信息网络,在劳动力输出地区与用工地区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等问题已提上了日程。

  第三,地方政府应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为农民工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1号文件明确指出,农民工对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的需求将由城市的公共财政加以解决。关键问题是地方政府要切实转换职能,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从与资本结盟转为公正的仲裁和协调资本与劳动之间的矛盾。在此前提下,政府用于农民工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财政资金要到位,同时政府要采取有力手段使企业应承担的部分能落实。政府应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农民工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第四,从小城镇向大城市逐步推动户籍制度改革,改变长久以来的城乡二元分离体制, 在这样的基础上,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剥离附着在户口背后的各种利益,把隐藏在户口之后的劳动、人事、工资、物价、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等诸多利益因素与户口脱钩。只有这样才能使城乡居民获得平等的法律地位和社会身份,使农民工获得“国民待遇”。

  本文选自《长河的BLOG》,点击查看博客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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