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专一考生13日填平行志愿 首批计划113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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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8/14 15:43 扬子晚报 |
本报讯 昨天,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2006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专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计划,普通类专一批次征求平行志愿共有院校94所,计划数1132人。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为今日8:30至15:00。 考试院提醒填报时间及地点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在专门发布的2006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专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通告中指出,2006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专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8月13日8:30至15:00,地点由各市、县(区、市)招办指定,填报办法按《江苏招生考试》(2006年招生计划专刊)公布的《考生填报志愿须知》执行。考生可至当地市县招办、中学查询本人的录取状态和本批次征求平行志愿的院校及专业计划情况。“江苏招生网”(www.jszs.net)也将同期发布有资格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考生准考号和本批次征求平行志愿的院校、专业计划,以便考生查询。处于“录取”或“预录取”状态的考生不得填报本批次的征求平行志愿。 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有关要求 1.考生须按招生计划上标注的有关院校分数、选考科目等要求准确填报。凡在招生计划中未注明分数要求的,考生特征分不得低于470分。 2.考生应珍惜此次征求平行志愿填报机会,认真填报A、B、C三所征求平行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自行前往指定地点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按规定程序对本人所填报的志愿信息进行签名确认,并保证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否则,对考生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部分专业对身体等有特殊要求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某些医科院校(专业)及某些高校的旅游管理、宾馆管理、餐旅管理、旅游外语等专业要求考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合格,招生计划中已在这些专业名称后注明了“(肝)”字样。对考生肝功、身高等身体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其要求已公布在这些院校的招生章程中,请考生注意查阅。 凡招生计划中注有“口”字样的专业均要求考生外语基础及口语较好,报考此类专业的考生须有外语口语等级测试成绩。 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必须符合相关院校对专业的选考要求。各院校的选科要求详见《江苏招生考试》(2006年招生计划专刊,下册)或江苏招生网(www.jszs.net)。其他要求详见《江苏招生考试》(2006年招生计划专刊,上册)中《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和相关院校计划栏。 (沈考宣 孙为立 龚学明)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