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规定:独立学院新生开学前须签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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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8/30 10:48 江南都市报 | |||||||||
29日,记者获悉,江西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特别是独立学院、软件学院、新高职院校(包括民办高职院校)以及“专升本”学生的入学宣传,对因少数高校二级教学机构违规招生而到校“报到”的学生,做好疏导工作。而且,独立学院、软件学院和“专升本”学生还要与学校签订协议。在职签订录取协议时,各高校要将国家有关文件当面告知学生。(杜侦 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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