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九月高招将补充录取 上大学还有机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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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08/31 11:42 东南早报 | |||||||||
高职(专科)和高职单招高校补录 9月18日公布计划 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变 9月19日起填报志愿 23日起补录 早报讯(记者康云) 福建省招委会研究决定,将于9月23日至27日对因新生报到流失而造成招生计划空额的高职(专科)和高职单招高校进行补充录取。
补录学校及专业计划将于9月18日公布,填报补录志愿时间为9月19日至20日。 省高招办昨日发出的通知说,此次补录主要是对因新生报到流失而造成招生计划空额的高职(专科)和高职单招高校进行的。补录志愿设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两栏。考生填报的补录志愿,将作为考生参加补充录取的惟一录取依据。补充录取适用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以及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变,省高招办在进行补充录取工作时采取的录取方式、原则不变。 同时,省高招办提醒:已经被录取的考生没有资格参加志愿填报和补录。 省高招办将于9月18日前汇总高职高专和高职单招批院校(专科)的补录计划并向社会公布补录学校及专业计划,考生可通过福建招考在线(www.fjzs.com.cn)或向县(市、区)高招办查询相关信息。 凡未被高等学校录取的本省2006年普通高考考生(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具备补录资格),于9月19日至20日17:00前,凭本人《准考证》到高考报名所在的县(市、区)高招办(含考试中心)指定的地点办理补录志愿填报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