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国家公务员制度课程增加《公务员法》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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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11/29 14:17 《北京考试报》 | |||||||||
北京考试报讯 记者日前从市自考办获悉,从2007年起,自考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国家公务员制度》课程将增加《公务员法》的内容。如大纲、教材中出现与《公务员法》不一致之处,命题将以《公务员法》为准。该法相比于原《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增改了十方面内容。北大法学院袁文峰博士提醒考生要关注。 这十处增改包括:一是增加了管理原则的规定。即新增了科学、民主、法治、效能原
据了解,《国家公务员制度》课程将依然使用原大纲和教材,《公务员法》的内容在试卷中所占比例不超过10%。《公务员法》内容变更及其详解,本报将在近日的自学导航版刊登,请考生关注。(记者:刘海燕)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自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