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浪考试 > 高考 > 2007年高考自主招生专题 > 正文

中国药科大学2007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http://www.sina.com.cn 2006/11/30 18:19  中国药科大学招生网

  中国药科大学2007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的有关文件精神,中国药科大学2007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保送生。

  一、保送条件

  德智体全面发展、身体健康的应届在籍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经我校考核合格者,可作为我校保送生。我校招收的保送生分为省级优秀学生、英语专业保送生和竞赛类保送生。

  (一)省级优秀学生的条件

  即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要求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学生。

  (二)英语专业保送生的条件

  天津、石家庄、长春、济南、南京、杭州、厦门、南昌、武汉、重庆、郑州、太原、成都、深圳外国语学校和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校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中,上述16所外国语中学、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均优秀、排名在前20%的在籍英语语种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竞赛类保送生的条件

  1.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A.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竞赛项目: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B.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项目: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2.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2)“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3)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3.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2)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二、申请程序及必备材料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可采取学校推荐(校长签章)或本人自荐的方式提出申请,登陆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www.cpu.edu.cn/zsw)下载、填写《中国药科大学2007年保送生申请表》。

  (二)1000字以内的个人情况简述(高中阶段)。

  (三)高中各学期的学习成绩汇总表(中学教务处盖章)。

  (四)获奖证书复印件(中学教务处盖章)。

  三、审核录取程序

  (一)我校招生办公室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提交中国药科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二)中国药科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我校校园网上公示,并报所在中学公示。

  (三)我校将拟

录取名单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批准,报教育部备案。待录取手续办理完成后,将通过中国药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公布保送生录取名单,并于
高考录取
期间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四、供选专业

  英语专业保送生的保送专业为英语,其他类型的保送生可选择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技术、生物工程、海洋药学、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英语<医药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医药方向>、工商管理<医药方向>、市场营销、经济学<医药方向>、药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

  五、有关说明

  (一)我校接收学生申请及中学推荐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3月30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不退还。

  (二)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有统一的保送生登记表,请填写后一并寄至我校。

  (三)请中学及各位考生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及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3271319、83271422

  传 真:025-83245186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央路童家巷24号

  

邮政编码:210009

                                        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6年11月10日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考试频道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33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北京网通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