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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2007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01/12 19:38 人事部网站
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2007年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国家公务员招录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200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面试考生名单及最低分数线(查看) 二、考生确认 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请务必于2006年2月16日16时前发电子邮件与我部确认,届时仍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确认电子邮箱:job@spp.gov.cn,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面试确认”。 三、面试时间与地点 面试时间:2007年1月20日(星期六)全天,请所有考生于上午8:30前到达面试地点,截止上午8:50仍未到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四、注意事项 (一)面试时须提供的材料有: 1.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4.考生报名登记表(在人事部网站上下载);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6.报考检察业务岗位的考生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社会在职考生需提供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只安排一次,请考生务必按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生参加面试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王维夷 考务咨询电话:010-65209535。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二OO七年一月十二日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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