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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400名师指点司考冲刺:注意一下新增的考点

http://www.sina.com.cn 2005/08/08 21:07  新浪教育

  主持人:周老师对今年三国法的命题规律,必考的重点说说。

  周超:刚才我说到国际公法很分散,但又有一些热点可循,今年的热点是联合国安理会的改革,特别是否决权的问题应该多加重视。另外,今年是二战胜利60周年,对战争罪犯的惩罚、国家责任也应该重视。另外我国颁布的《反国家分裂法》,有关主权和内政的问题也应该多加关注。而国际经济法多注意一下今年新考纲的变化,特别是对外贸易法里的关于
“两反一保”的具体规定。

  国际公法一共是九章,其中第一、第二章是导论和主体,重点考国家的继承、国家的主权豁免和管辖权、国际法基本原则,以及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特别是安理会的否决权。第三章是国际法律责任,从2000年开始,每年都会出题,重点很突出,第一个考点是国际法律责任有两个要件,第一个是归因于国家,第二个是要违背国际义务。这章还会考察“双罚”制度,就是对国家和国家领导人都是要承担责任。这里特别要注意一下,

二战后的审判战争罪犯的实践。第四章是空间法,从2000年开始每年必考两道题,其中海洋法每年都会出一道题,2000年考的是公海登临权、公海的航行制度以及大陆架法律制度。2002年考的是领海无害通过,2004年考的是沿海国的港口管辖权。每年海洋法都会考一道题,至今还考点还没有重复,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公海的紧追权、群岛水域和国际海峡,都没有考察过,要引起适当的注意。

  空间法第二个大部分就是外空法,重点掌握三个制度,一个是登记制度,第二是营救制度,第三是外空的责任制度。这章还要注意南极条约的原则。

  第五章是国际法上的个人,一共有三个考点,一个是国籍冲突的解决,这点和国私会有重合;第二是引渡和庇护;第三是外交保护。

  第六章是外交关系法,主要考察的是外交特权和豁免。另外要注意外交人员与领事人员的派遣,外交人员及外交机关的范围。最后是外交人员和领事人员特权豁免之间的区别。

  第七章是条约,要注意条约的三个实质要件,条约对第三方的效力,条约的保留和登记。其中要特别注意条约的保留。

  第八章和第九章是争端解决和战争与武装冲突法。

  注意一下新增的考点是国际刑事法院,特别是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国际公法也会以案例的形式来出。国际私法,刚才我们已经说到考点很集中,法条很有限,考生可以通过三部分掌握,第一部分是基本概念,这部分去年没有涉及,今年考到的可能性很大。特别要注意以下概念:识别、反致、法律规避、公共秩序保留、准据法的特点及概念。第二部分是法律适用,也是国私的考察重点,也是需要考生好好把握,不能失分的部分。

  考生可以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自己列表,一共有12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行为能力,包括公民的行为能力和法人的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第二部分是物权;第三是合同;第四是侵权行为;第五是结婚、

离婚;第六是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第七是监护;第八是扶养;第九是遗产的法定继承;第十是票据;第十一是海事;第十二是航空器。只要把我国的法条列出来,这部分就会掌握。还要注意这部分可能会综合出题,比如说适用法院地有哪些法律关系。比如说适用法院地的就有离婚、优先权、海事赔偿限制、非同一船籍船舶在公海的碰撞侵权,以及航空器在公海上空对水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

  第三部分是程序与区际法律冲突。重点考察外国法院民事法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以及我国加入纽约公约时的保留。这里还要特别注意,我国区际法律冲突,包括有内地与台湾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内地与香港仲裁的承认与执行,内地与澳门的调查取证,以及内地与香港、澳门之间的文书送达。

  国际经济法具有综合性和灵活性,也是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横向部分,国际贸易法律制度,包括买卖、运输、支付、保险。买卖这个部分重点掌握两个,一个是公约,要特别掌握公约不涉及的三个部分,以及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风险转移和公约的适用范围。其他公约的内容可以参考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中的第二部分是贸易术语,重点掌握三个术语,分别是FOB、CIF、CFR。了解买卖双方关于运输、保险、进出口义务以及风险转移,还要注意一下各组的特别,比如说F组的特点、C组的特点,还要注意F组和C组的一些区别。

  第二部分是运输,是要结合我国海商法的一些规定,掌握三个重点,第一是关于提单的特点和类型,第二是承运人的责任,这从2000年开始每年都有考题。承运人责任有两个,一个是适航,一个是管货。第三是关于海牙、维斯比、汉堡以及海商法之间的区别。

  第三部分是保险,注意三个险别,一个是平安险,一个是水渍险,一个是一切险。水渍险到现在还没有考察过,需要适当的注意。在这章里还要掌握一些概念,比如说共同海损、委付和代位求偿。

  第四部分是支付。其中托收和信用证。重点看信用证,看看信用证的种类、银行的责任,以及信用证欺诈例外,还有信用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注意一下新增的考点,注意保理的类型和保理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这是第一部分横向的部分,有四个环节。

  第二部分是纵向的,是关于贸易管制。重点掌握两个部分,第一是我国对外贸易法,一个是我国对外贸易法的新修订,比如说从原来的审批制到登记制,主体扩至个人,增加了知识产权、贸易调查等内容。对外贸易法重点要掌握“两反一保”,特别还要注意一下反倾销、反补贴与保障措施之间的区别,以及“两反”的司法审查。这里还要注意一下新增的考点,就是关于贸易救济措施争议的多边解决。这是关于对外贸易法。

  第二部分是关于WTO,考点会有GATT的原则及例外,服务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WTO重点要看争端解决机制,注意一下审查类型、机构,以及程序。

  第三部分要看中国入世承诺,重点要看特保和

纺织品 特保,以及反倾销第三国替代价格承诺。这是第二部分纵向的关于贸易管制。

  第三部分是其他,分为知识产权,重点考察三个公约,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Trips协议,重点掌握它们的原则。第二是投资,注意两个公约,从2000年到现在每年都会考一道题。另外就是金融和税收,这两个部分考得很少。注意一下《国经》考纲的变化。趋势也是在逐渐细化,对知识点的考察逐渐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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