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08高考色彩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 17:35   广东考试服务网

  (二)色彩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形式与范围

  ①写生(静物、人物头像);

  ②表现由考场提供的图片或相关资料所规定的内容;

  ③默写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水彩纸(考场提供);

  ②水粉或水彩颜料均可(考生自带);

  ③不大于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④试卷完成后不允许在画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体。

  3.考试时间

  考生时间为3小时。

  4.成绩评定与权重

  满分为100分,其中:

  构图 占15%

  色彩关系 占35%

  色彩造型能力 占25%

  色彩表现技法 占25%

  5.试卷样卷

  试卷样卷见附录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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