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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08高考色彩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 17:35 广东考试服务网
(二)色彩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形式与范围 ①写生(静物、人物头像); ②表现由考场提供的图片或相关资料所规定的内容; ③默写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水彩纸(考场提供); ②水粉或水彩颜料均可(考生自带); ③不大于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④试卷完成后不允许在画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体。 3.考试时间 考生时间为3小时。 4.成绩评定与权重 满分为100分,其中: 构图 占15% 色彩关系 占35% 色彩造型能力 占25% 色彩表现技法 占25% 5.试卷样卷 试卷样卷见附录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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