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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沪高考借考生08起被本市高校录取不再迁户口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4日 11:19 新闻晨报
记者董川峰 晨报讯 上海市教委昨天对外公布了《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其中对在沪的外省市生源考生户口处理有了新的规定:2008年,除本市寄宿制高中录取不迁户口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以外,在沪借考的外省市生源考生被本市普通高校录取后不再办理户口迁移,学业结束后按非上海生源户口处理规定处理。 与2007年相比,2008年非本市户籍在沪报考对象还增加了两类人员:一是在沪定居并持有上海市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二是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人员,且考生为外省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2008年有外省市户籍生源高中毕业生(可参加本市高考)的本市寄宿制高中学校和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各有39所。考生和家长可以登陆上海教育网站(www.shmec.gov.cn)查询有关具体报考规定。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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