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考改革方案出台 09年起开始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9日 11:53   钱江晚报

  本报讯 近日,福建省教育厅发布了《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综合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该方案将从2009年起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实施。

  据了解,从2006年秋季起,该省普通高中学校起始年级全部进入新课程实验。为了建立有利于高中新课程实验、有利于普通高等院校选拔合格和优秀新生的招生考试评价制度,在充分调研、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福建省教育厅结合实际,制定了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综合改革方案。

  该改革方案涉及到综合评价制度、考试内容以及招生录取方式等多方面。学业基础会考成绩评定采用等级制,其中书面考试科目按照A、B、C、D(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评定;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维度;科目设置:“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个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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