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规定:体育特长生高考可加二十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7日 11:22   东方网-新民晚报

  本市十五所高校十七个项目参加招生

  本报讯 (记者 钱滢瓅 特约通讯员 焦苇)市教委昨天公布2008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以及体育特长生加分的相关政策。

  今年本市共有15所学校17个项目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方可报名——

  - 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毕业,高中阶段参加所在运动队正常训练,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 具有高中教育毕业同等学力,参加所在运动队正常训练,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证书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考生须达到上海市组织的体育专项统一测试合格成绩,且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上海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方能由市教育考试院向考生志愿报考学校提供档案,招生学校按事先公布的章程录取。

  关于本市高中毕业体育特长生的高考加分,市教委规定,考生参加所在运动队正常训练,在市教委、市体育局认可的体育比赛项目中获得规定名次成绩,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经上海市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和集中公示后无异议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文化成绩原始分上加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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