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专升本”考试 8类作弊考生将被取消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1日 10:23   重庆青年报

  昨日,重庆市2008年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选拔考试时间正式确定为2008年3月22日、23日。据悉,今年我市“专升本”考试严肃了考场纪律,考生如果有以下8类作弊行为之一将被取消整个“专升本”资格。

  进考场时间改为20分钟

  为给考生充足时间,今年对进入考场时间进行了调整,由以前的考前30分钟进场调整为现在的20分钟。考生必须于考前20分钟到指定考室对号入座,并按监考员的要求在签到卡上签名。同时,考生一律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或证明身份有效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MP4和MP3不能带进考场

  市教委要求考生不得将书包、各种自备“垫板”和任何书籍、报纸、纸张、手机、BP机等通讯工具或其他能记录内容的物件带入考室,校外考生如随身携带以上物品,必须在进考室时直接交监考员统一存放在考室讲台处,考试期间,擅自使用通讯工具者,视为作弊。不得使用自己的草稿纸和有记忆的电子工具,不得互借一切考试工具。其中,特别指出同学们经常用的MP4和MP3也均不能带入考场。

  另外,今年对考生提问进行了规定,考生先举手,得到允许后,只可提有关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这三类问题。本报记者 熊黎

  8类作弊行为将被取消资格

  今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特别规定了在考试过程中凡有以下8种行为之一者视为作弊,凡有舞弊行为者,取消本次和整个专科学习阶段中的转本资格。

  1.考试过程中,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书籍、笔记本、纸条或其他记录考试内容的物件者;

  2.在考试过程中偷看他人答案者;

  3.在考试过程中传递考试相关信息或交换试卷者;

  4.在考试过程中以各种方式互对答案者;

  5.请人代考或替人代考者;

  6.将答卷带出考室者;

  7.在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BP机或其他工具者;

  8.违背独立解答试题原则的其他舞弊方式者。

  6类违规将取消当科考试成绩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凡有以下6种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

  1.考试时,座位上(含桌面、抽屉和凳子上)有书包、书籍、资料者或其他能够载明考试内容的物件者;

  2.进入考室后不按编号入座,不服从监考人员指挥和调动者;

  3.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考号和做其他标记者;

  4.在考室内大声喧哗扰乱秩序者;

  5.提前答卷或考试时间结束而不停止答卷者;

  6.以各种方式故意污、毁本人或他人试卷者;

  凡有以上违纪行为者,将视其情节给予扣分乃至取消当科成绩。

  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3月22日(星期六)上午 9:00~11:00 大学英语

  3月22日(星期六)下午 14:00~16:00 计算机知识和应用

  3月23日(星期日)上午 9:00~11:00 大学语文(文科类)

  高等数学(理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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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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