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08高考体检将开始 不服体检结论可申请复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9日 10:27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记者昨日从省招考中心获悉,我省2008年高考体检即将开始,在体检过程中,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向招生部门提出体检复查书面申请。

  省招考中心提醒,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疑义,应向县级招生办提出体检复查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由县级招生体检工作组安排复查。经复查后还有疑义的,由县级招生体检工作组上报市级招生体检工作组,再由市级招生体检工作组指定医院进行复查,体检结论由医院向委托体检的招生体检工作组出具,不向考生和家属出具,非指定的医院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省招考中心强调,招生体检工作应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县级以上医疗设施、医疗条件较好的医院承担。体检场所要与医疗场所分开,有独立的工作范围。报考普通高校的考生,均应进行转氨酶和乙肝表面抗原检验。招生体检费按每人30元标准收取,不得另行收费和提高收费标准,体检费只得用于招生体检工作,不得挪作他用。(记者:申红珊 实习生 黄靖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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