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教委:获市三好高考原始分上加20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1日 17:42   新闻晚报

  晚报讯 日前,市教委公布今年推荐优秀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接受普通高校选拔工作的通知。本月下旬,各普通高中学校将在校内张榜公布本校推荐生名单。5月30日前,推荐生汇总名单经网上公示后送市教育考试院,并同时反馈至各区县。今年全市推荐生总数为2932名,占全市高三应届毕业生总数的3%。

  被推荐对象必须是具有本市报考普通高校资格的在籍应届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下同)毕业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本市在籍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在高一、高二两次或在高三年级获区县级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上述对象原则上都应予推荐;如未被推荐的,在招生录取中不再给予加分。

  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省(直辖市、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可向户口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区县高招办提出申请。

  2.本市在籍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取得优秀成绩者;或德、智、体全面发展并在某方面有突出表现和特长者。

  2008年全市推荐生总数为2932名,占全市高三应届毕业生总数的3%。名额分配原则上根据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按比例下达到各区县(局、公司),由区县(局、公司)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各区县(局、公司)教育行政部门原则上应根据各校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人数和各中学的办学质量,按比例将推荐生名额下达到所属普通高中学校(包括市教委所属学校、综合高中)。

  推荐生应由高三年级学生和班主任推荐,年级组综合平衡,主管校长召集学校推荐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生的条件和相关材料等进行审核。经学校审定通过的推荐生名单,须在校内醒目处连续张榜公布3个工作日,在听取师生意见和接受群众监督后,对无异议者可以填表,并报区县(局、公司)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经市核准的推荐生与其他考生一样,参加全市统一的高考报名、填报志愿、考试和录取工作。市核准的推荐生中获市(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在高考原始分上加20分,由报考学校择优录取;其他经核准的推荐生在高考原始分上加10分,由报考学校择优录取。

  根据本市内地新疆高中班的实际,内地新疆高中班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要求按上述意见执行。被评选为内地新疆高中班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材料应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归入学生毕业档案,供教育部统一招生录取时参考。内地新疆高中班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推荐名额为七宝中学2名、上海交大附中1名。

  作者: □记者杨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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