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内容及要求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2日 10:22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三、考试内容及要求

  从考试内容组成上来看,与07年保持一致,仍然分为必考内容和选考内容。必考内容包括:物理1、物理2、物理选修3-1、物理选修3-2;化学1、化学2、化学反应原理;生物1、生物2、生物3,共十个模块。选考内容包括:物理选修3-3、物理选修3-4、物理选修3-5;化学与技术、有机化学基础、物质结构与性质;生物选修1、生物选修3,共八个模块。

  从考试能力要求的角度来看,我省理科综合测试进一步重视对考生获取和加工信息能力的考查。要求考生能正确运用物理、化学、生物各科中文字、符号、图像(图表)、公式、模型等准确表达相关的科学信息;能鉴别和筛选试题所提供的相关信息,正确建立新信息与已有知识的联系,用于解答问题;能从现实生活、生产实际或科学实验中获取有效信息,并进行初步加工、储存或应用。同时更加重视对考生科学实验与探究能力的考查,要求考生能独立完成物理、化学、生物三学科的相关实验,理解实验的原理与方法,掌握实验的操作技能,控制实验条件,观察实验现象,记录实验数据,分析综合得出结论,并对相关结论进行解释与评价;能灵活运用所学的知识和实验方法解决新的问题;掌握科学探究的一般程序,能设计方案运用观察、实验、调查、假说、建立模型、系统分析等方法对一些简单的科学问题进行初步探究。

  从考试内容要求来看,《理综考试说明》与07年相比保持了相对稳定,物理和生物学科作了微调。物理学科依据《理综考试大纲》的变化,在“选考内容范围及要求”上稍有变动:(一)为规范单位的使用,选考模块3-3有关“单位制”的内容中删除了“毫米汞柱”这一单位;(二)为使每一选考模块知识结构更加系统和完整,把与三个选考模块(3-3,3-4,3-5)相对应的“实验与探究”均前移至相应的模块知识内容要求后,不再单独列表。生物学科做了三处变动:(一)为使“能力要求”符合考生答题的基本思维过程,使语言表述更加具有层次性和逻辑性,对生物学科考试内容中“考试能力要求”进行了重组,将能力要求调整重组为三个方面,分别为“1.获取与处理信息的能力;2.理解与综合运用能力;3.实验与探究能力”;(二)为进一步解释对知识内容的要求层次,在Ⅰ和Ⅱ的后面分别添加了“与课程标准的了解水平相当”和“与课程标准的理解、应用水平相当”等内容;(三)在原考试说明中“生物技术实践”部分,结合我省实际,确定了10个方面的实验内容作为二级子目录,这样既明确了考试内容,减轻考生复习负担,同时也使该部分内容呈现形式与其他选修模块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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