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08高考体检4月启动 体检前三天最好不服药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2日 13:36   都市消费晨报

  天山网讯 新疆2008年高考体检本月(4月)全面启动,5月15日前结束,这是记者昨日(4月1日)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的。

  体检前三天停药

  新疆医科大学一附院医生提醒广大考生,在体检前三天最好不要吃药,特别是要停止服用保健品,患感冒的学生也最好不要吃感冒药。“我们也无法断定有些药品、保健品中的成分,可是有些学生吃了保健品后,转氨酶就增高,停了就好了”。

  医生同时还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在体检日期到来之时,注意饮食要清淡,少吃油炸、油腻和过于辛辣的食物。在体检之前考生要注意劳逸结合,调整心态,这样在体检时就比较好过关,争取不为今年高考留下遗憾。

  六类疾病可拒收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院校可拒收患有以下6类疾病的考生:

  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合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并高血压病;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并风湿性疾病;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慢性肝炎病人及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均不能录取:①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②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经县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③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有疑义可以申诉

  体检结束后,各地招办将会把所有体检结果反馈给考生所在中学或单位直至考生本人。需要复检的考生,要经当地体检领导小组同意,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复检。

  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指定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自治区普通高考体检终检医院,对有疑义的体检结论作出最终裁定。(记者: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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