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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严禁公办普高举办高考复读班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5日 10:55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 昨天,省教育厅派出督查组,对各地公办普通高中是否将严禁举办复读班的有关政策落实到位进行明察暗访。

  公办高中开办复读班,必然占用公共教育资源,对应届生来说有失公平。我省曾三令五申,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利用公共教育资源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或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但仍然有个别公办普通高中受利益驱使,巧立名目,举办或变相举办复读班。

  鉴于此,省教育厅日前进一步明确,严禁利用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品牌、校园校舍、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举办复读班;严禁抽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教师到其他任何单位举办的复读班或高考补习学校(班)授课或辅导;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在校内外单独或与任何机构联合在校外举办高考补习学校(班),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往届高中毕业生在本校报名参加高考。

  前不久,省教育厅严肃查处了平山县某中学为该县德才高考补习学校提供场地等,用于后者招收复读生的违规行为,决定对该校进行全省通报批评,黄牌警告,给予校长行政记过处分;同时,责令该校立刻终止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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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办学校可办复读班

  考虑到有些高中毕业生确实有复读愿望,我省允许民办学校举办复读班;允许公办普高举办的按民办机制运行的分校适量举办复读班(或高考补习班),但这类分校必须达到法人、校园校舍、经费核算和人事管理“四独立”的条件。(记者: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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