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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不让准大学生因经济困难失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1日 10:44   浙江日报

  本报杭州7月30日讯(记者 张冬素 实习生 张琼) 今天,文理科第二批招生结束,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进程过半,有近7.2万名准大学生已收到或在这两天就会收到录取通知书。当绝大多数学生憧憬着即将开始的大学生活时,也有一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和家长正为费用发愁。

  省教育厅学生贷款管理中心负责人陈龙春想对这些学生说,目前我省已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只要学生能按期到学校报到,我们不会让一个大学生因经济困难而失学,请学生和家长不要轻易放弃。他建议学生和家长仔细阅读随录取通知书一起收到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陈龙春介绍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前没筹够学费不要紧,到学校后,可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来解决其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据了解,我省各高校开学时都会在新生报到处开通“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校后,首先能得到国家助学金的帮助。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每年资助3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1500元。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果在学校里品学兼优,还可获得每年5000元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当然,也可获得面向所有大学生的每年8000元的国家奖学金,但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此外,我省各高校还设有各种奖学金、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学生都有机会获得。据介绍,去年秋季我省开始实施新资助政策后,全省已有 11.8万名大学生获得了3.1亿元的国家奖助学金。

  国家助学贷款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大学的重要保障。按政策规定,每个学生每学年最多能贷到6000元,上学期间所发生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学生自付,毕业1到2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新生要先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校方考察确认为经济困难生后再由经办银行审核签订贷款合同。另外,贫困学生也可直接向其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据了解,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我省各高校还将通过减免学费、提供生活补助等途径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我省各高校都在校内为贫困学生设置了勤工助学岗位,一般学校都能够提供实验室、后勤服务、公益服务等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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