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苏军亚实习生张亚婷)“我们没有报的学校给发来通知书,这算不算正常录取?”自治区2008年高校招生本科三批次录取进行中,部分考生接到了未报考院校的录取通知书,不少考生和家长难辨真伪,拿着通知书来到自治区招办接待站咨询。
昨日,自治区招办提醒考生,收到未填报该校志愿、学校未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布招生计划、未经自治区招办办理手续的院校录取通知书,要注意核对相关录取信息,辨别真伪,切勿心存侥幸。
本科三批次网上录取工作从7月31日开始,347所独立学院(含原二级学院等)本科、民办本科院校计划在疆招收6570人。目前除少数院校外,大多院校录取工作已结束。
该批次录取工作进行中,部分考生收到未报考院校的通知书,有的院校还给考生打电话称,自己学校招收的新生与统招生毕业享受同等待遇,拿到的本科学位证书可以在网上查到。此外,部分民办院校也称经国家批准,可计划外自主招生,并随意发放录取通知书。
经核实,这些行为都与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形式无关,所招收的实际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等,不同于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办学形式。
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和考生成绩录取,并在自治区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上除有录取院校公章外,还注明“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等字样。只有这样的考生入学后才有资格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毕业时才可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区分三本院校正规与否,可参考所录取院校和专业是否在自治区招办印发的《新疆招生与考试》丛书中公布,凡公布的均具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办学资格,并列入国家正式招生计划。同时,考生也可通过自治区招办公布的查询渠道确认相关录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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