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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时评:禁止公办高中办复读班是否公正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29日 11:37   大江网-信息日报

  [新闻源]4日,教育部部长周济在湖北说,明年起,全国所有公办普通高中禁止办复读班,禁招高三复读生。周济说,公办高中办复读班,是利用国家资源收费,不利于教育公平。(8月5日《武汉晨报》)

  教育公平当然要维护,问题是,取消公办高中的复读班,真的能有效维护这种教育公平吗?

  复读生不能去公办学校了,还可以去私立学校复读,同样可以参加高校招生考试。所以教育部此一规定能够得到落实大可值得怀疑。

  更重要的是,复读生占用公办高中教育资源固然构成某种教育不公,但取消复读班,将复读生排挤出公办高中,对于复读生来说,何尝又不是一种教育不公?

  我国《教育法》第九条写得很清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而复读生无疑属于此一“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范畴的国家公民。

  事实上,正是出于对这种“平等受教育机会”的尊重,我国在2001年正式取消了此前长期存在的“未婚,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的高考报名限制,使高考的大门向所有大龄公民完全敞开。既然如此,25岁以上乃至年龄更大、同时也更“往届”的大龄、高龄公民都可以报名上大学,有权利用国家的高等教育资源,那么,对于年龄一般来说都在25以下的复读生,公办高中有什么理由因被“利用国家资源”而对他们说“不”呢?

  所以,禁止公办高中办复读班这样的措施,委实维护不了多少教育公平,因为一方面,它在产生有限的公平作用的同时,又有损害更大教育公平之嫌。(张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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