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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2009年湖北省高考11大政策变化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26日 14:57   长江日报

  ■变化一:全省所有考生、各类志愿都在网上填报,停止采用纸介质机读志愿卡填报志愿方式。

  详解:网上填报志愿规定截止日后,不能再填报、修改。省招办以考生最后一次填报的志愿信息作为投档录取依据。因考生本人不按网上填报志愿程序和要求操作,或密码设置不当、保管不善,或请他人代填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遗漏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变化二:今年我省二本院校中,参加自主招生试点的高校增加3所;自主招生试点的职业技术学校增加3所。

  详解:所新增的二本院校为:三峡大学、武汉科技学院、武汉工业学院。

  所新增的职校为: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三峡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他们可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0%以内进行自主招生试点。

  ■变化三:高职统考的科目、投档办法都有较大调整。

  详解:高职统考科目调整为“3+计算机应用基础”,“3”为语、数和英语,每科满分为15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为理论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高职统考中的“双特色对口升学”考试科目,仍为语、数、英语和专业综合,从2010年起该科类将取消。

  对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生,分别划定本科、高职高专(一)和高职高专(二)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职业技能考试合格的考生才有资格参与录取。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本科院校(专业)录取分文理科类投档,不再按专业考试类别投档。

  ■变化四:共建计划只设平行志愿,最低录取控制线调整到批次线。

  详解:今年,武汉市与在汉8所部委属高校合作建设招生,计划录取设由多个院校组成的平行志愿,不设第二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往年的录取学校调档线下20分,调整为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变化五:征集志愿生源不足,三本院校可下降到批次线下20分内征集志愿。

  详解:三批本科院校征集志愿时,如批次线上有效生源(指三本线上填报了三本志愿的考生)不足,可以安排批次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按征集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变化六:不再单划军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详解:按照解放军总政治部和教育部文件规定,军校招生执行学校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变化七:未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省级招办不得投档,招收院校不得录取。录取少数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分数线)由去年规定的二本(二)分数线的60%提高到65%。

  注解:根据教育部精神,进一步严格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管理。

  ■变化八: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总分由原来的100分调整为500分。

  详解:考生投档成绩由原来的高考成绩与身体素质测试成绩之和,调整为高考成绩的50%与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的75%之和,省招办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由学校根据本校录取规则录取。

  ■变化九:农村独生女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可加10分优录。

  详解:父母和本人均为农村户口、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独生女考生,报考湖北省属高校时,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变化十:今年省招办不再打印发放《录取新生信息确认表》。

  详解:省招办只打印高校录取新生名册,加盖录取专用章后寄发高校,作为考生被高校录取的依据;高校根据省招办寄发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与有关报名资料一起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期间,考生可通过省招办和高校提供的途径查询和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

  ■变化十一:今年起,当年违规 ,下年不得报考。

  详解:今年起,对通过伪造、涂改有关材料违规获取考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以及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除按规定分别给予取消当年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取消入学资格和学籍等处理外,下一年度将不得参加高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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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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