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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按照教育部规定,四川省今年将单独设置自主选拔录取学校志愿表,考生只能选填一所试点高校的志愿。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的入选考生,根据参加考核和公示试点高校的要求,于4月20日前填报自主选拔录取学校志愿。
在通知高考成绩后,已填报自主选拔录取学校志愿的考生仍可按有关要求填报其他各批次普通高校志愿。四川省招生考试院将把通过试点高校先期考核和公示、统考成绩符合该校要求、且填报了该校自主选拔录取志愿的考生电子档案投放给学校,学校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相应计划后进行录取。(记者:余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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